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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0号的答复意见
索 引 号:014109859/2024-0007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24〕44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2024-04-15 公开日期:2024-05-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0号的答复意见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0号的答复意见
常农发〔2024〕44号

易超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农副产品企业健康良性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建议收悉,经会商市发改委、市总工会,现答复如下:

为推动省级部门继续出台政策支持消费帮扶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总工会等积极向上反映,呼吁加快制定新一轮鼓励支持政策。2024年2月,省总工会出台了《关于江苏省工会持续开展消费帮扶、支持对口支援地区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全省基层工会实施消费帮扶、支持对口支援地区行动计划试行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在此基础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政策出台调研,于2024年3月出台了《关于持续开展消费帮扶、支持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地区行动计划的通知》(常工发〔2024〕20号),明确市各基层工会按每年不超过500元/人标准,购买发放本省、本市对口地区消费帮扶产品,实行时间为2024年和2025年。

在加快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方面,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成熟一个培育一个的基本原则,梯次培养、强化储备,不断壮大县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队伍,目前我市拥有国家级龙头企业6家、省级48家、市级83家。2024年,目前正在组织对现有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开展监测和申报,对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计划新认定市级企业15家左右,向上申报省级企业3家左右。在此基础上,根据农产品加工相关考核工作要求,优化市级财政专项“农产品加工流通能力提升”项目的申报和补贴工作,目前已完成项目入库初审。通过量质并举,积极培育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助力打响常州本土农产品品牌,不断强化与产地农民的多种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健康发展,更好发挥联农带农、助力乡村振兴的关键作用。

感谢你们对“三农”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提出更多金点子帮助我们把乡村振兴工作做的更好。

签 发 人:冯旭江

经 办 人:李伟海

联系电话:85682262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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