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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13-0000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2013〕1号 发布机构:市安委会
生成日期:2013-01-22 公开日期:2013-02-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常州市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安〔2013〕1号

各辖市(区)安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常州市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紧密结合实际,明确本地区(部门)2013年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1月22日 


 

                                         常州市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全省安全发展水平的意见》(苏政发〔2012〕112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建设,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务实的作风为保证,不断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努力防范和遏止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实施分类指导和重点监管、跟踪落实整改措施,以及警示约谈、责任追究等方法途径,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固本强基的重要举措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技术改造、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落实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专业监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原则,依法加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等职责。
    (三)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评价考核体系,改进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每一起事故。建立健全一般事故挂牌督办机制,通过事故处理推进工作开展。
    二、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四)规范安全监管监察行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安监总政法〔2012〕157号)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监管原则加大对事故多发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完善信息平台法制监督功能,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主体与人员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监督、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等工作。推行说理式执法,推广乡镇(街道)委托执法做法,提高基层安全生产执法水平。选择重点行业开展专家剖析式检查,突出服务指导、强化示范引导。
    (五)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制。全面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进一步明确相关许可等权限及规定,落实危化使用企业许可证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186号文件要求,以“两重点一重大”(重点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为重点,加强监管,落实措施。继续巩固和实施制度化监管,提升分级分类监管效能。积极发挥化工专家和社会中介机构的支撑作用,促进各方为危化安全服务。结合第三轮化工整治,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落实技术复查、自控改造、设计复核、装置安全诊断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危化企业本质安全和安全管理水平。
    (六)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模式。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认真实施国家和省职业病防治规划,在木制家具制造行业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切实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整治、职业病危害事故查处等专项工作。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发布机制、职业病危害监测预警机制和重大事件联合督查应急机制。加快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机构和装备建设,年底前,所有辖市(区)建立职业卫生监管机构。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普查,按时充实和完善包括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应急专家、应急物资、应急医疗等信息的应急资源数据库,并且建立健全数据共享、调用的协调机制,确保信息资源的安全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安全监管部门要逐步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信息系统,对重大危险源及其周边区域实施动态监控。企业要建立健全基于过程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灾害报警系统的监测预报系统,并结合系统数据异常情况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预报。
    (八)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公安、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环保、卫生、安监、地震、气象、海事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应急处置效率。依托大型企业、公安消防等救援力量和专业应急救援小分队,逐步建立以消防救援为主体、专业应急小分队为补充的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能力储备。
    (九)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修订、演练等工作,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区面临的主要事故风险,按照简明扼要、管用有效的原则及时优化本部门应急预案,为快速处置各类事故提供保障。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事故救援实战能力。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责任制度,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本企业应急处置程序、安全生产规程和自救互救常识,避免盲目指挥、盲目施救。
    四、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好标准化达标企业与工伤保险费率挂钩政策。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安全评价、行政许可、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考核考评等结合起来,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努力完成国家和省规定的达标任务。一级企业树标干、二级企业抓示范、三级企业促提升、不达标企业督整改,促进企业安全条件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十一)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借鉴武进、戚区的试点经验,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全员排查、专家检查、动态分析、登记报告、分级治理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奖励机制,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十二)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精神,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理念,以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培训质量为着力点,努力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培训,切实减少从业人员“三违”行为。全力推进以“三项岗位人员”、农民工和班组长为重点的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力争达到100%;班组长和以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力争100%培训后上岗。
    五、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十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全面实施交通安全生命保障工程,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优化企业布局,推进化工集中区安全管理一体化建设,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深化建设工程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谁发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冶金铸造行业安全监管,抓好危险生产环节的专项治理。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校车安全监管。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入推进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活动等安全责任制。加强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
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
    (十四)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巩固和深化2012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成果,突出辖市(区)和乡镇(街道)两级政府“打非治违”的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着力推进源头治理,健全“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并纠正“三超”等违规违章现象,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法制秩序。
    (十五)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能力。综合监管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涉及面宽、工作量大,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关系到安全生产工作的大局,地位重要,作用突出。各级安监部门要发挥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牵头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能。各专业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十六)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形势政策宣传,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深入持久地宣传贯彻国发〔2011〕40号、国发〔2012〕30号和省政府〔2012〕112号文件精神,形成有利于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文化氛围。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活动,培育和塑造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活动品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安全发展理念的宣传贯彻,使其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成为衡量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标准。
    (十七)大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面向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使“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不使他人受到伤害”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精神追求和基本行为准则。推动安全知识进课堂,在中小学开设安全知识和应急防范知识讲座。
    (十八)不断丰富安全文化载体。围绕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努力建设一批安全文化实体工程。深化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力争在各个行业选树一批有特色的示范企业。加快安全社区建设,力争在城市安全社区、企业主导型安全社区建设上取得突破。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开辟安全生产公益宣传专栏,提升安全文化传播效果。加快建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馆、特种作业人员实训基地,拓展安全文化宣传阵地。
    七、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十九)发挥安全科技支撑作用。完善升级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功能模块,满足行政许可、“三合一”平台数据对接、企业网上申报业务拓展等功能要求。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危险工艺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等方面的先进技术应用项目建设。严格规范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在安全标准化评审、职业卫生评价、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发挥好技术支撑作用。
    (二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结合贯彻落实省政府《意见》精神,稳步推进《常州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提出的重点工作,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按照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各辖市(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有条件的地区要为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努力形成“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发展机制。大力推进各项重点项目,争取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督促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保障必要的安全投入,落实安全条件、人员素质提升措施,打牢企业安全基础。
    (二十一)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把乡镇(街道)安监机构能力建设列入对辖市(区)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根据《江苏省基层安监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达标考核验收标准》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乡镇(街道)安监机构达标率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围绕“规范、廉洁、高效、便民”的服务宗旨,打造优质服务平台,把安全服务与行政许可、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在严格监管的同时做到真情服务、高效服务。以创建“五型机关”和“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载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打造一支作风扎实、业务精通、严格执法、廉洁奉公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努力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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