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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市级重点示范项目和市级高标准农田项目检查验收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3-0005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开发〔2013〕5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业资源开发局 常州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2013-04-18 公开日期:2013-04-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市级重点示范项目和市级高标准农田项目检查验收情况的通报。
关于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市级重点示范项目和市级高标准农田项目检查验收情况的通报
常农开发〔2013〕5号

有关辖市、区农业资源开发局、财政局:

    2012年11月至12月,常州市农业资源开发局、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对我市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市级重点示范项目和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现将验收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2011年度我市共下达农业综合开发市级重点示范项目15个,项目合同总投资1705.876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经费243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1462.876万元。下达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个,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1000万元,自筹资金1000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现代农业的发展,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项目建设,项目区新建衬砌渠道63.39公里,砖砌渠1500米,桥、涵、闸等配套建筑物2997座,生产桥2座,小型畜排水池1座,泵房7座,喷灌120亩,水泥路12.01公里,砂石路25.4公里,沥青路1.5公里,建防护林350亩,建输变线路0.9公里,建低温库20间、计1200立方,配套房20间、计560平方米,有效地改善了项目区交通、电力状况,建成高标准农田9181亩。

    2、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通过5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项目区可新增粮食101.4万公斤、油料3.3万公斤、蔬菜(含菜用瓜)100万公斤、其它2.2万公斤;新增灌溉面积0.11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62万亩、新增除涝面积0.122万亩、改善除涝面积0.287万亩、增加农田林网防护面积0.302万亩、改良土壤0.6581万亩;新增农业总产值978.5万元;项目区年人均增收2710.265元。如金坛市洮西美佳水产养殖示范基地直接带动养殖场及周围13户河蟹、鱼、虾养殖户,建成高产、高效水产养殖2000多亩,亩均增效达500多元;“溧阳市埭头镇高标准农田”项目,项目区粮食单产比实施前三年平均单产增加9%左右,项目区内农民每年可增收42.6万元,平均每年亩增收213元。

    3、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升了农业科技水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引进各类农业科技成果,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和农民的培训,项目实施期间共培训3987人次。引进了茶叶、果树、花木等新品种30多个,引进豪猪80头;推广水稻换茬高效轻简栽培技术、苗木间套作模式、水稻精确定量栽培、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通过生物措施,减少农药的施用次数和施用量,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项目区乃至全市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升。如:金坛市江南春米业有限公司通过实施“金坛市优质软米育种生产基地”项目,建立优质软米新品种繁育基地,带动农民种植优质软米新品种,极大地提高农民种植效益,实现亩均经济效益达2000余元;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后,通过引进优质的乌牛早茶等先进技术,比项目实施前每亩增产10%,增加农业总产值500多万元。

4、加强了组织领导,提高了项目管理水平。各辖市、区都成立了由分管领导负责的开发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经常深入项目区指导项目实施,项目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1)严格要求项目单位按市开发、财政核定的建设内容,规范施工步骤,确保施工有预算、图纸、合同。(2)大部分项目都有反映建设过程的图片等资料。(3)项目单位均设立项目专账,财务资料齐全,特别是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能按照国家土地治理项目要求执行,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4)大部分项目都聘请中介机构对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5)各地财政、开发部门严把检查验收关,对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严格要求,真正做到“验收合格一个、拨付资金一个”,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存在问题

    1、在项目建设方面:(1)个别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建设进度较慢,建设水平不高;(2)个别项目工程养护不到位,项目区形象不佳。

    2、在资金管理方面:(1)由于工程进度等因素影响,财政资金报账进度不平衡,有的项目到市级验收时还未报账。(2)个别高标准农田项目财务资料不全,无审计报告。

  3、在档案管理方面:(1)部分项目单位未能按照《关于下达2011年度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和资金的通知》(常农计〔2011〕072号、常财农〔2011〕101号)、《关于下达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市级重点示范项目计划及补助经费的通知》(常农开发〔2011〕15号、常财农〔2011〕102号)文件精神,把项目区原址原貌、建设过程和建设成果拍成照片。(2)部分项目单位档案资料收集不全,缺施工合同、决算报告、审计报告等。个别地方的项目工作总结简单。(具体问题详见附件)

    三、整改要求

    针对市级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关辖市、区开发、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对照问题,逐条整改。(1)进一步提高项目工程质量。凡通报中指出的项目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单位要及时整改。(2)进一步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各项目单位及县级开发部门要针对通报中指出的档案资料存在问题,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图质量,客观反映项目区原址原貌、建设过程和建设成果的照片或录像,审计报告、建后管护、验收、县级工作总结等资料。(3)没有实行报账的项目单位,要督促其在工程完工的情况下,抓紧各项资料的整理,申请报账。整改情况于2013年5月30日前,书面(图文资料)报送至市开发局开发处和财政局农财处。

    附件:常州市2011年度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市级开发重点示范项目检查验收存在问题汇总

常州市农业资源开发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3年4月18日 

    附件

   常州市2011年度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市级开发重点示范项目检查验收存在问题汇总  

    一、金坛市

    1、金坛市倪巷豪猪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区形象欠佳;

   (2)缺少反应建设前、建设中、建成后的图片资料。

    2、金坛市直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绿化数量不足;

    (2)竣工图、定点定位表与部分田间工程不一致。

    二、溧阳市

    1、溧阳市天目湖清云高效生态茶叶生产基地

    (1)砂石路不平,质量不高;

    (2)部分渠道破损,没有压顶。

    2、溧阳市埭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项目公示牌未做;

    (2)无定点定位工程编号,标志牌未贴;

    (3)部分渠道破损。

    三、武进区

    1、江苏华夏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苗木繁育基地建设示范项目

    项目报帐未结束。

    2、武进区雪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项目公示牌未做;

    (2)田间工程没有定点定位标识,标志牌未贴。

    3、武进区郑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与国家级土地治理项目整合实施,部分工程量分不清;

    (2)定点定位表,竣工图与实际不符;

    (3)部分工程未完工。

    四、新北区

    1、新北区西夏墅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竣工图、定点定位表不规范;

    (2)砂石路石子太少,铺设不到位;

    (3)渠道两边覆土不到位;

    (4)公示牌未做;

    (5)档案资料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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