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水利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水利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常州市2018年度市级节水型单位的通知》(常水资〔2018〕60号)文件,“常州市民防局”等9家单位被命名为“常州市节水型单位”,现按照2017年度用水规模分类进行补助,总额29万元(详见附件)。该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节水型单位建设和管理,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加强载体长效管理。市水资源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检查和管理,确保节水型单位达到规定要求,取得预期效益,起到示范引导作用。
附件:2018年度常州市节水型单位资金拨付表
常州市水利局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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