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培育标准化工作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更好推进标准落地实施,提升服务保障标准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市行政中心相关社会化服务单位开展“标准化标兵示范岗”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标准化标兵示范岗”创建,在服务窗口和服务岗位选树标准化工作明星、推广标准化服务,形成规模化示范引领效应,着力做优服务,做精专业,提高机关服务保障团队整体素质,提升服务保障标准化水平,为推动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建范围
常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常州嘉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常州师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声达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华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陵江南大饭店、武进前黄苗圃有限公司、江苏金世纪环境建设有限公司驻市行政中心服务区域、服务窗口和服务岗位。
三、创建原则
1. 先进性建岗原则。选择在本单位执行标准、传播标准、守护标准突出、模范作用先进的优秀班组或团体承担标兵示范岗创建任务,确保标兵示范岗先进性、引领性。
2. 质量建岗原则。树立精品意识,本着择优而建,宁缺勿滥的原则,制定完善岗位示范标准和示范作用评估考核体系,形成优胜劣汰机制,树立岗位信誉,赢得其他岗位认同。
3. 特色建岗原则。通过制定具有本单位特点的创建规划,找准服务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因地制宜,创新服务内涵,创建体现服务特色和实际效果的标兵示范岗。
4. 示范建岗原则。突出创建重点,探索示范载体,不断增强示范岗带动力和辐射力。通过宣传、参观访问等方式,展示示范岗建设成果;通过研讨交流等方式,展示示范岗创建理念、过程等内涵特色。
四、创建要求
“标准化标兵示范岗”创建的总体要求是:以班组或团队为创建单位,示范岗人数不少于3人。所在岗位员工标准化意识强、职业道德好、技能技术水平高、岗位形象好、工作质量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能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模范作用,所取得的各项成绩在本单位名列前茅,具有较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创建指标体系见附件1)
五、组织实施
(一)动员阶段。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开展创建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主动性,全员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二)创建阶段。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参照标兵示范岗创建要求,并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特点,分类制定具体明晰、指标量化的标兵示范岗创建标准。
(三)组织申报。各单位确定参加创建标兵示范岗的岗位1-2个,填写《标准化标兵示范岗创建申报表》(附件2),并于2022年4月中旬交市级机关服务中心标准化科,报局标准化实训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第一批示范岗名单,在工作区域或岗位悬挂“标准化标兵示范岗”标志。
(四)考核评定。标准化标兵示范岗采取动态创建形式,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定,由局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岗位进行检查评比。检查评比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检查、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等办法进行,对已创建出现违规、批评、投诉等现象,不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岗位予以摘牌,一年以内不得重新申报。
六、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标准化标兵示范岗”建设纳入标准化年度考核评优,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创建活动作为常态长效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有效载体,广泛动员部署,严格创建标准,精心组织实施,营造比学赶超的创建氛围。
2. 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创建活动要求和示范岗指标体系,制定好更加全面更加具体的创建工作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时限具体、责任到人、措施得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 推广典型,以点带面。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各种形式,及时总结创建标兵示范岗的经验,突出特点,用典型推动工作,不断扩大示范岗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标准化标兵示范岗”创建指标体系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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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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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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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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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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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岗位机构健全,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单位现场负责人负责标兵示范岗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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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领导重视,标兵示范岗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之中,统一部署,每年至少1次听取专题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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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单位为创岗工作提供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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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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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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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有创岗工作目标、工作计划、有细化的创建标准、措施、工作总结、活动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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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落实激励措施,对标兵示范岗的奖励纳入本单位奖励机制,与岗位奖金、晋级晋职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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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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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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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按照“亮身份、亮标准、亮承诺”的要求,在服务区域、窗口或工作场所醒目位置明示创岗标识、创岗守则、服务承诺、创岗成员亮相台、意见箱(薄)、监督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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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创岗氛围浓厚,每位创岗成员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仪表端庄、举止大方、穿着得体,态度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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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按照环境优美、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的要求,以“定点、定品、定量、定责、定流线”五定标准打造岗位标准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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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以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和倡导岗位成才,岗位建功,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创岗成员积极参与,并熟悉创岗目标等内容,岗位成员创建知晓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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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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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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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建立岗位培训制度,开展标准服务、规范流程、技能提升等岗位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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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按照“比技能、比作风、比服务”的要求,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服务竞赛等提高岗位人员综合素质的活动,每年至少一次,鼓励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各类技能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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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建有标兵岗志愿服务队,岗位经常开展关爱服务、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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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积极围绕本单位工作重心献计献策,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促进本单位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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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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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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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根据本行业和本岗位工作特点制定岗位管理办法和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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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有电子台账;创岗档案健全,归类有序,能借助网络信息平台展示“示范岗”风采,提升创建水准,反映创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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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开展岗位监督、岗位自评、岗位交叉互评、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承诺等内容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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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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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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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岗位成员成长、成才,创岗单位社会效益提升,培育一批标准化服务岗位明星、技能标兵和优秀典型,营造活力迸发、比学赶超、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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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积极钻研业务,工作方法明显改善,工作创新性在服务单位内得到广泛认可和积极推广,在行业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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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落实服务措施,创新服务项目,工作无重大差错,无有效投诉。受到干部职工好评,满意率达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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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标准化标兵示范岗创建申报表
岗位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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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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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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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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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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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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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标准化实训试点工作小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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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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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标准化实训试点领导小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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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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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请于2022年4月15日前报市级机关服务中心标准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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