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燕等7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保障我市农村食品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经与市城管局等部门协商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近年来,常州市不断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核查处置,强化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
(一)强监管,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积极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2020年-2022年,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以农村副食品店、农贸市场以及小餐馆、农村校园及周边小商店等食品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以农村集市、城乡接合部等区域为重点场所,以推进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完善农村食品风险隐患清单为抓手,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效并亮证经营、场所环境是否卫生、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责任;督促指导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要求食品经营者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定期开展自查工作。二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等工作。2022年,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工作,对农村食品经营者进行全覆盖检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食品摊贩管理,对划定区域和确定时段内备案的食品摊贩加强现场巡查和管理,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规范食品摊贩从业人员经营行为。重点检查食品摊贩是否在其摊位明显位置张挂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市容环卫责任书;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要求。三是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行为。2023年,以落实主体责任为关键,通过加强“安心菜场”长效管理、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风险防控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行为,排查风险隐患,推动农村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以落实民生实事项目相关工作,培育了一批农村地区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和示范店。出台《常州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地方性法规,持续加强农村地区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
(二)重执法,维护食品安全秩序。一是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立案查处食品相关案件2885件,罚没款684.29万元。以短信方式向全市市民发送“铁拳”行动提示内容50万条,在公交、地铁等公共场所滚动播放“铁拳”行动宣传内容,在媒体发布“铁拳”典型案例67件,扩大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的影响力。二是加大对农村食品的抽检力度。以农村超市、农村集市为重点场所,抽取食用油、豆制品、粮食制品、乳制品、糕点类等重点内容。抽样过程中,监管人员还检查食品经营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进销货台账等相关票据,督促食品销售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规范经营。三是强化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程序进行流转,以投诉举报效能和食品安全考核为抓手,督促属地在15个工作日内核查处置、按时答复。
(三)优宣传,营造社会共治格局。采取制作宣传展板、食品安全讲座进村入户等农村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及消费维权意识,引导农村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引导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畅通投诉举报途径,营造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不断提升农村居民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多种方式开展食品经营人员培训活动,督促食品经营者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下阶段工作措施
目前,常州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深入推进责任强化、清源净流、能力提升、示范引领四大工程,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一是持续做好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结合2024年“铁拳”行动,聚焦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工作,以农村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养老机构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农村小餐饮店、农贸市场为重点,开展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以“护民生”为中心,突出“保安全”主题,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工具箱,实施有力打击整治。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公安部门的联合执法,完善相关制度,提高执法稽查工作有效性。对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将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流动摊贩、露天烧烤等涉食品安全问题纳入年度重点执法工作范围,组织、协调各级城管执法队伍加强日常巡查。
二是持续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进一步完善末端发力终端见效机制,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对镇(街道)、村(社区)包保干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及业务指导,提高包保干部履职能力。重点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公示情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风险防控制度建立运用情况、“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台账等进行检查。加大督查力度,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属地城管执法部门进行整改并落实长效管理。对信访、舆情等重点问题,加强对基层执法队伍依法履职的督查考核。
三是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开展“天天315,四季常益行”活动,深入社区和群众,向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维权意识。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粮食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通过组织各级市场监管人员、城管执法队伍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农村食品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针对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较为薄弱,加大宣传教育,督促指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签发人:吴小华
经办人:俞凌飞、蒋知欲
联系电话:88588150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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