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辖市、区农林(业)局:
根据省农委(苏农产[2011]1号)和市农委(常农发[2011]29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开展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决定组织开展第四批常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名额见附件1)。
二、申报标准
以常农发[2011]29号文件中明确的创建内容的具体要求及量化指标为主,并结合创建实际,增设企业规模、企业绩效和出口创汇评价指标等。
三、申报程序
1、企业向所在地农林(业)部门提出申请;
2、各辖市(区)农林(业)部门出具推荐意见文书;
3、市级从辖市(区)所推荐的企业中选拔,经综合评分、评审评定后公示、公开、公布示范单位名单。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
请有关辖市(区)农林(业)部门于2014年11月10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1份报市农委产业化指导处(各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见附件2)。
联系人:肖新民 联系电话:85682251
附件:第四批申报常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单位名额分配表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10月29日
附件
第四批申报常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五个一”示范单位名额分配表
辖市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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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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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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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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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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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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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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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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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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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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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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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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