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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司法局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13/2017-0001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发〔2017〕34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17-06-30 公开日期:2017-06-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司法局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司法局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司发〔2017〕34号

各辖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行业协会:

    现将《常州市司法局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2017年各项工作任务。

常州市司法局

2017年4月24日

常州市司法局2017年工作要点

 

    今年是党的十九大的召开之年,同时也是改革攻坚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工作,对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至关重要。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全市“重大项目提升年”活动,主动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牢固树立深度的忧患意识,增强政治责任感,提高工作预见性,按照“123411”的工作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服务大局、坚持融合发展,全力打好“四个全覆盖”转型增效攻坚仗,更好地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服务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具体工作如下: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司法行政长远发展

    1.服务保障全市“重大项目提升年”。按照《常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全市“重大项目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组织法律服务团队深入园区、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体检等活动,严密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广复制“中以创新园”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模式,在重点园区、企业新建一批驻点法律服务站,组织筹备首届苏澳合作园区法律论坛。建成“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成立社会组织非公经济法律风险防范研究会,加强对非公经济法律风险、法律需求的研判、服务。深化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专家服务团,发起成立社会组织“常州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筹建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保障创新成果的落地生根。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会同政府法制部门加强督促检查,重点推进基层党委政府和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促进政府重大决策的规范化、法治化。

    2.推动落实“发案少、诉讼少、信访少”目标。出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落实“发案少、诉讼少、信访少”目标的实施意见》,通过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特殊人群管理、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村(居)律师制度、加强法治信访建设等,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着力解决社会治理中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利益问题,有效预防冲突、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为实现全市2016年“发案少、诉讼少、信访少”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3.加强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坚持把理论研究作为行动的先导和实践的指引,围绕新时期司法行政改革创新、服务发展的重大课题,深入开展司法行政理论研究,指导和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发展。今年的主要任务包括:与南京师范大学、常州大学等高校合作,在全市政法系统中募集研究员,筹建司法行政发展研究中心;围绕“法治社会”建设,加强对法律接受工程、纠纷预防工程、诉讼参与工程、纠纷非诉解决工程、损害修复工程等“社会司法”五大工程的深入研究,争取拿出理论成果;启动《常州法学名家》的重新汇编工作,加强对每一位法学名家理论和实践成果的梳理研究,争取出版系列丛书。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城市法治精神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深化市局领导挂钩联系制度,指导各成员单位制定并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等,围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立半年督查、年度考评制度,组织开展重点执法部门专项检查评议。出台市级司法、执法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出台《全市“七五”普法考核实施细则》,实行年度普法工作向社会公布制度,建立法宣办对普法重点事项事前提醒、事中指导、事后考评制度。

    5.深化重点人群学法用法。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开设“行政执法大讲堂”,更新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试题库,试行科级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深化青少年学法用法,组建龙城普法小记者队伍,制定全市法制副校长工作规范,以中小学校为单位组建法制顾问组,推动学校与属地律师事务所开展共建活动。推进企业学法用法,推广武进区企业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经验,开展“百场送法进企”活动,建成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加强新市民学法用法,组织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在外来工公寓建设普法阵地,编印新市民法律知识读本。

    6.发展繁荣法治文化。精心打造实体平台,年内完成10个部门法法治主题公园、史良法治文化馆、青少年普法互动体验馆的建设陈展工作,并对外开放。探索“互联网+普法”新模式,建立70家普法成员单位“微信联盟”,建设网上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打造《有请大律师》电视节目和《一“鉴”定争,一“证”止纷》电台节目。引导社会参与法治文化建设,成立市法治文化创作人才库,开发制作本土法治文化产品和作品,举办龙城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大赛,启动法治示范校区、小区、社区、厂区、街区的“五区同创”工作。

    三、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7.加强调解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医患纠纷试点工作,抓好各医患调处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力争2017年底前,打造1—2个标准化医患调处中心。加强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联合公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继续推进。放大“常州老娘舅”品牌效应,扩大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强化栏目的普法效能,并积极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个人品牌工作室。强化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在有条件的行业领域建设人民调解组织,重点新建物流、网络消费、教育等新兴行业调解组织。

    8.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各项工作机制。完善多元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互动,探索建立行政、司法机关委托和引导人民调解的程序。加强保障机制建设,采取财政保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水平,制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谁设立、谁保障”的经费保障办法,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深化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拟定全市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方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减轻调解员负担。推进人民调解员等级管理,积极加强与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

    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9.严格社区服刑人员管控。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刑人员调查评估和假释前矫正环境评价工作,努力降低社区矫正适用风险。健全科学的风险评估机制,严格按照要求确定严管类别人员,针对性地采取管控措施。建立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定期排查分析监管安全隐患及其原因,部署应对措施。推广运用结构化监管模式,减少落实日常管理教育措施的随意性。继续深化“科技强矫”,严格电话语音汇报、生物考勤、腕表定位等管控措施,加强对服刑人员交通、住宿等异常信息数据的核查处置,坚决防范脱管漏控。加强社区矫正小组建设,规范矫正小组的人员构成、工作内容、工作运行、工作保障等,促进矫正小组作用发挥。

    10.完善综合保障。按照省厅创建规范化矫正中心要求,督促辖市、区矫正中心完成提档升级建设。做好社区矫正机构、经费保障工作,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不断扩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渠道。积极筹建社区矫正协会,打造社会参与主平台,动员单位、组织加入协会、自愿捐助,提供工作岗位、进行结对帮扶,缓和修复特殊人群与社会的紧张关系。指导本地户籍在押犯较多的地区全部建立安置帮教工作站,以工作站为主阵地开展衔接前置、社会帮教等工作。规范强制隔离戒毒解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加强部门对接,明确层级职责,延伸管理服务职能,帮助解戒人员更快更好地回归社会。

    五、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提高法治惠民力度

    11.开展律师行业“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出台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持续不断加强律师行业规范化建设。规范事务所内部管理,推广市律协示范格式文本,完善统一收案收费、利益冲突审查等12项制度。加强实习律师管理,规范实习台账,严格面试考核。加强律师诚信建设,完善诚信档案,健全执业信息披露制度,组织新执业律师宣誓,推行律师向社会公开诚信执业承诺,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推广使用律师信息化应用平台,利用省厅律师管理平台日常检查律所办案情况。组织律所和律师年度检查考核,评定星级律师事务所,开展新所设立开业督导工作。

    12.建立普遍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法律顾问工作。加强与财政、编办、发改委、物价等部门沟通协调,在律师服务纳入政府购买目录的基础上,探索推进在律师服务市领导信访接待、参与疑难涉诉矛盾化解以及村(社区)法律服务站建设等方面采取政府采购的形式购买律师服务。

    13.加大法律援助惠民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机构工作人员和志愿律师的业务培训,推进各中心有办案资质的人员每年办理一定数量的法律援助案件,严格值班、办案律师的管理和考勤制度。完善质量监管体系,组织开展多层级、多形式的质量检查活动,加强从受理指派到结案归档的办案过程动态跟踪管理,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风险评估机制,逐步推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化案件补贴制度。拓展宣传途径,更新完善潜在法律援助对象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评选常州市年度十佳法律援助案件和先进个人,指导市法律援助中心申创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筹建流动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做好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工作衔接,探索与驻常高校进行法律援助项目化合作。

    14.全面提升公证服务效能。继续推进公证机构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公证机构运行机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指导、规范县域公证处绩效考核工作。推进公证信息平台深度应用,落实公证满意度评价系统,全面实现“一案一评”,扩充在线受理平台服务内容,建立公证机构与产权登记部门的双向核查数据通道。推进公证档案数据化建设,建立档案资料数据库,并导入公证办证系统。制定全市公证人才规划,试行县域初任公证员到常州公证处学习实践,开展公证专业技能练兵,组织“让人民满意——常州公证案例”评选活动。继续开展“公证助残月”、“公证敬老月”活动,创新完善对特殊人群的服务举措,实行九项减免措施,畅通公证与法律援助的对接机制。加强公证业务创新,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功能作用,探索诉讼制度与公证制度的衔接配合,引导当事人通过继承公证、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等形式解决家事争议。

    15.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坚持既能逐步满足社会需要、又能实现规范有序发展的原则,适度发展1到2家综合业务能力较强的三大类以内鉴定机构。指导现有司法鉴定机构积极扩大发展规模,推动综合实力较强的机构向中心模式发展。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江苏省司法鉴定条例》,对照《条例》进一步深化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司法鉴定信息化建设,做好司法鉴定管理系统和业务系统的推广运行工作。

    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激发干事创业动力

    16.深入开展“大讨论、大走访、大转变、实干为民”活动。围绕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部署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开展大讨论活动,明优势、找短板、思举措;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大走访活动,摸实情、寻实策、办实事;组织机关单位开展大转变活动,转作风、增干劲、促见效,在全市司法行政大兴求实务实落实之风,进一步掀起实干为人民的热潮,以优异的成绩全力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

    17.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市局党组在组织领导、健全机制、作风建设、防治腐败、教育管理、支持保障和正己范人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市局纪检在组织协调、维护党纪、查办案件、执纪监督、教育预防、追究问责等方面的监督责任,制定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内容,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做到集体领导不松手、“一把手”尽责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责齐上手,共同发力、协调推进,切实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力。

    18.推进全市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全市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坚持以标准建设为先导,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力量,规范基层班子建设,进一步提升正规化建设水平;坚持以分级管理为重点,优化等级评定管理,深化教育培训工作,推进全员岗位练兵,加快“五支新军”建设,进一步提升专业化建设水平;坚持以职业文化为抓手,加快培育职业文化,严把职业准入关口,大力强化职业归属,进一步提升职业化建设水平。

    19.推进全市系统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智慧法务强政工程”,按照我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指引,升级扩容司法行政专网,切实加强对省厅一体化智能平台的应用,严格落实“信息化应用五百工程实施方案”,依据制定的司法行政人员信息化素能标准,开展分类培训,提升信息化应用技能和水平。

    20.加快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培育。加快社会组织培育步伐,重点加快基础型和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推动成立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等行业性社会组织,做好市律师协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换届改选工作。探索法律服务资源与已建的网络组织、志愿者组织深度融合,指导各类社会组织积极承接司法行政非执法领域的服务职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特殊人员教育帮扶等工作,放大司法行政服务质效。

    21.加快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按照五部门《关于做好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从快从实推进全市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年内组织开展专题走访督查,推动司法所调整为“辖市、区司法局和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的严格管理,确保政法专编得到实际使用,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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