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任重道远。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结合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柴油、汽油、车用尿素、油漆涂料、胶粘剂、洗涤用品商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工商消〔2018〕201号)工作任务,在5月份以来成品油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市局决定从9月下旬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柴油、汽油等商品质量深入整治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突出工作重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流通领域柴油、汽油等商品质量深入整治工作,将此次深入整治工作作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作为落实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进度,落实工作责任。在认真落实省工商局的相关要求的基础上,重点要在解决涉及环境污染指标不合格,伪造、冒用他人商品名称、厂名厂址、质量标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虚假宣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上拿实招、出实措;重点要开展深入调查,通过排查摸底,了解本地区相关商品区域分布状况和商品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抓好相关商品重点销售场所、重点区域的监管工作;重点要在多发现案源、多查办案件上见功夫、见成效,力争通过深入整治办成一批有质量、有震慑的案件,通过案件凸显工作成效。
二、上下结合,加强多方协作
各单位要将省工商局“专项整治通知”的内容和市、辖市(区)大气办“对民营加油站(点)全覆盖监管,对其他加油站(点)抽样监管”要求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共同实施。在抽样任务安排上,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需求,市局向省工商局争取了90批次相关抽检指标,向市政府争取了30批次成品油抽检指标(具体见附件3)。各单位要用足、用好抽检指标,以抽检为主要手段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发挥好重要作用。各单位要加强部门间协作,主动将深入整治工作融入到当地大气办阶段工作安排中去。涉及一般加油站(点)抽检的,各单位可会商当地商务、质监、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涉及船舶燃油销售站(点)抽检的,各单位要主动会商当地交通运输、海事等相关部门,参与配合抽检工作。
三、强化宣传,做好工作总结
各单位要加大工作的宣传力度,主动与当地媒体合作,形成深入整治声势,及时向当地大气办和社会各界通报深入整治取得的成果,不断放大工作成效。各单位要加强资料收集和整理上报工作,要将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过程、开展情况、整治成果、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件等汇总上报。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11月底前完成本轮深入整治案件的查处工作。12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深入整治相关数据信息报表》(附件2)报送市局消保处。
本次深入整治工作步骤及相关其他要求与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柴油、汽油、车用尿素、油漆涂料、胶粘剂、洗涤用品商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一致,同步实施。
联系人及电话:市局消保处 朱怡 81980129
附件:1.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柴油、汽油、车用尿素、油漆涂料、胶粘剂、洗涤用品商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深入整治相关数据信息报表
3.2018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专项整治品种统计表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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