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9月8日(周三) 下午12:30-14:30;16:30—18:00
地点:常州市行政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政协书屋(职工之家)(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二、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资格复审具体事宜
(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复审对象,并做好通知登记记录。电话为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
(二) 报考人员须携带《资格复审表》(附件1)(下载并打印,填写好完整信息)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单位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1. 本人身份证。(1985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2. 毕业证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学历)
3. 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4. 工作经历证明。(岗位要求“三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费证明,或者单位出具的从教证明。)
(三)注意事项
1.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审。
2. 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市人社部门陈述申辩。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配合做好疫情防有关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报考人员关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changzhou.gov.cn)、常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zks.cn)有关公告信息。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519)85689860,(0519)85685819
附件
1. 《资格复审表》
2.2021年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2021年9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