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访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法人、其他组织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中央、省领导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送、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
(二)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信访人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或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筛选重要建议,提供给市委、市政府参考。
(三)督促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向辖市(区)和部门转送、交办、督办信访事项,指导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办理申请市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
(四)协调处理我市群众赴省进京上访相关工作。应急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项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调查处理信访老户问题和重要信访案件。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群众以上访为由的聚集。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重要信访问题。
(五)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参与研究、起草本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制度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信访工作的考核。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预警研判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化建设。
(七)指导全市信访系统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
(八)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李文光
办公室联系电话:0519-8568093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办公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5-304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