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常州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2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常州市卫计委2018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18年常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意见》(常安办〔2018〕6号)和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卫传〔2018〕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开展好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常州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围绕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深化专项整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员安全素质、防范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努力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活动。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卫计委统一组织,市医院协会后勤专业委员会协助配合,委属各单位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集中宣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重要精神,自行组织安全生产的主题讲座和相关培训,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全员安全文明素质。市卫计委、市医院协会后勤专业委员会将组织安全生产建设规范化学习交流,提升医院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市安委会、天宁区安委会将在人员密集场所联合举办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急救中心等单位现场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公共卫生安全、应急救援、饮用水安全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现场接受群众举报投诉。
(三)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各单位要紧密结合“人员密集场所火灾”,“特种设施故障”,“燃气爆燃”, “反恐防暴”,“危险化学品泄露”,“建筑施工防坠落”,“校园应急疏散”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技能竞赛,普及消防知识、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实战技能,提高火灾防御整体水平。
(四)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要梳理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发生经过、严重危害,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专题研讨等形式引导全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
(五)“安康杯”竞赛活动。以“身边隐患随手拍”为核心,以“落实全员安全责任,促进单位安全发展”为内容,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各单位要强化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培训,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活动,动员组织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用镜头记录隐患,推动安全生产。
(六)参加常州市“安全生产知识有奖问答”活动。依托“常州安监”微信公众号,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核心,以提升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为目标,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全员参与网络竞答活动,引导本单位职工共同关注安全生产,增强安全意识,营造“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七)深入开展卫生计生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结合行业与季节性特点,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内部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围绕夏季消防安全、水电气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交通安全、台风汛期安全等方面,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打各领域内的习惯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并做好整治记录、分析、总结及上报等工作。市卫计委将组织专家对安全生产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六、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市卫计委的统一部署,重心下移,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专门成立活动领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与方案,通过多样的宣传途径做好活动宣传。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做好常规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增强活动的知识性、趣味性、针对性和吸引力。在活动的计划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总结提高等各个环节抓好落实,力争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形成特色、做出品牌、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教育为重点,紧紧围绕主题,聚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提升安全发展水平。充分发挥自身特点,积极参与,相互配合,把各项活动组织好、协调好、开展好、总结好。警示教育要有针对性,安全宣传要有广泛性,应急演练要有实效性。
(三)共同参与,营造氛围。实行部门、单位、宣传报导联动,全员参与,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各单位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文件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进行曝光。
“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市卫计委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6月1日和6月27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市卫计委。“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的报送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联系人:蒋宇庆; 联系电话:8568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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