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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理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8-0020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8〕185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8-12-18 公开日期:2018-12-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实施常州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理二期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理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报批〈常州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常城管〔2018〕7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常州市环保基础设施,增强我市餐厨废弃物规范化管理和综合处置能力,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实施常州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理二期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武进区雪堰镇浒庄村夹山南麓常州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一期工程场址内,其中新增废水处理设施位于常州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安全填埋场绿化区内。

主要建设内容为餐厨预处理系统、生物柴油系统、厌氧消化系统、沼气净化及利用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及其他辅助设施。处理规模为餐厨废弃物220吨/天,其中食物残余200吨/天,废弃食用油脂20吨/天;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设计能力500吨/天。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7001万元,其中工程费12637万元,其他费用3554万元,预备费81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8-320412-62-01-375099)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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