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口岸经营服务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南京海关、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等部门印发的《江苏省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全面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苏财工贸〔2016〕43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预拨2017年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经费的通知》(苏财工贸〔2017〕8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免除海关查验没有问题集装箱货物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本次申报以属地海关部门审核鉴证的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数据和常州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商务局及常州海关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免除海关查验没有问题集装箱货物吊装移位仓储费用标准的通知(常价费〔2016〕61号)核定的费用标准为依据,经市级商务、财政部门对口岸经营服务单位申报的免除海关查验没有问题集装箱货物吊装移位仓储费用统计报表审核后下达试点资金。
二、免除费用统计时间
2016年12月1日—2017年9月30日。
三、申报材料
1.2017年度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资金申请表(详见附表1)。
2.经属地海关部门鉴证的2016年12月1日—2017年9月30日期间海关查验集装箱箱号及免除费用统计报表。
3.填报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详见附表2)。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4月20日前。
附件:1.2017年度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
储费用试点资金申请表(2016年12月1日—2017
年9月30日)
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2018年4月4日
附件1
2017年度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
移位仓储费用试点资金申请表
(2016年12月1日—2017年9月30日)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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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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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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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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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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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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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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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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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集装箱数量(折合标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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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费用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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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商务局(口岸办)审核意见
审核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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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财政局审核意见
审核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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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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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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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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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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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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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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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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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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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额
或执行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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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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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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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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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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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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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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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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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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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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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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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
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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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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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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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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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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