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23〕3号),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常州市内符合出具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公布如下:
1、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
2、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
3、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
4、常州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常州恒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常州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江苏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常州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9、常州永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0、常州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1、溧阳众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常州永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3、常州中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4、常州金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5、常州金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6、常州大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7、江苏国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8、常州开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9、常州正则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常州嘉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1、常州富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2、溧阳苏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3、常州天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4、常州华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5、常州金正兴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6、溧阳天目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7、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
提醒事项:1、2022年10月1日起,中介机构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鉴证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报告首页须带有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二维码和报告编码;2、申报企业支付审计报告费用的发票备查;3、向财政部门递送申报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的经办人员须为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
常州市财政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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