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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变更常州市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主体名称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9-0011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9〕108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9-06-19 公开日期:2019-06-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同意将该工程建设主体由“常州市档案局”变更为“常州市档案馆”。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变更常州市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主体名称的批复
常发改〔2019〕108号
市档案局:

你局关于常州市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主体名称变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按照省委批准的《常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市档案局(馆)的行政职能划归市委办公室,市委办对外加挂市档案局牌子,市档案馆作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为了确保常州市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建设延续性,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同意将该工程建设主体由“常州市档案局”变更为“常州市档案馆”。

2.请你局按照变更后的建设主体抓紧推进项目各项前期手续的办理,争取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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