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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举办常州市202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0-0017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参与渠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终〔2020〕7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0-09-30 公开日期:2020-09-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举办常州市202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关于举办常州市202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各辖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在常各高校、中专校、技校,局属各单位,各非学历教育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12号)、《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苏教继函〔2020〕1号)要求,现就我市举办202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全民智学,助力“双战双赢”。
  (二)时间:全市活动周时间为拟定于11月14日-11月20日,开幕式在溧阳市举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各地区可结合当地实际,自主安排启动仪式活动(错开市级开幕式时间)。
  二、领导组织机构
  (一)全民终身学习周指导委员会
  顾   问:陈正春(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主   任:杭永宝(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常州市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陈海军(中共常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书记、常州市终身教育学会会长)
      陈   峰(溧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孙春伟(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志军(常州市文明办副主任)
      王华刚(常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严旭华(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常州市推进终身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指导委员会委员。
  (二)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组织委员会
  主   任:王华刚(兼)
  副主任:吴继康(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处长)
      朱华忠(常州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处长)
      顾锡宏(常州开放大学校长)
      丁   皓(常州市教育局终身教育处处长)
      唐海燕(常州市文广旅局公共服务处二级主任科员)
      史   磊(常州市教育局宣传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王   中(常州开放大学副校长)
  成   员:各辖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分管领导,在常高校、中专校、技工校、局属各单位、社区培训学院、市民终身学习服务基地相关负责人,社区教育机构、非学历教育机构负责人,市终身学习指导中心负责人。
  三、活动内容
  (一)突出主题,创新线上线下教育培训活动
  各地要落实中央“六稳”“六保”和省委全力夺取“双胜利”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创新“互联网+社区教育"模式,面向企业职工、农民工、退役军人、青少年及老年人群等广大社区居民,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好各类讲座、论坛、培训、观摩、展览等学习活动,积极开展“国情教育、科学普及、创业再就业、职业技能提升、抗疫防疫、环境保护”等社区教育学习和宣传活动。
  (二)促进开放,为社区居民提供丰富多彩课程
  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成人学校、社区学校、老年大学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要积极参与活动周,向社区开放教育资源,充分发挥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师资优势,开发当地产业发展和居民急需的课程,利用网络学习平台送网课到家、微课到手机,满足社区居民时时处处学习的需求。
  (三)创新机制,加快优质学习资源开发利用
  各地、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探索社区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重点打造一批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特色品牌项目,推动优质学习资源进社区。推动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馆等公共场馆参与活动周,开展各类“主题活动”“专题讲座”“观摩体验”等学习活动,加强数字化学习资源的利用。积极引导社区居民用好“学习强国”“中国社区教育网”“江苏学习在线”“常州终身教育在线”等学习平台资源。
  (四)全民阅读,共同培育书香社会
  鼓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组织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书友会、书香之家等线上线下学习活动,吸引更多的社区居民参与多读书、读好书活动,更好地营造全民参与、全民阅读、全民智学的氛围。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届活动周由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常州市文明办、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办,活动周开幕式由溧阳市人民政府承办,常州市终身教育学会、常州开放大学协办。常州市推进终身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程指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根据本地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成立活动领导机构,落实活动经费,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落实防控举措。各地区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以及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落细本地区活动周工作方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明确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展示终身教育与终身学习的成果,要组织志愿者进社区,设计宣传版面、发放学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宣传终身学习理念,营造浓厚的全民终身学习氛围。
  (四)加强宣传引领。各地要广泛征集、深入发掘、持续宣传展示一批在疫情防控时期创新方法学习、坚持主动学习、带动群众学习、事迹突出、故事感人的典型人物,充分发挥“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宣传展示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通过互联网+、线上线下结合,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中坚持停课不停学,在服务抗击疫情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作出贡献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宣传展示推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农民教育、从业人员教育等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
  (五)确保工作实效。各地要帮助和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活动,组织和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
  各学校要与所在社区共同开展终身学习主题教育活动,从强化教师的终身教育观、帮助学生确立终身学习理念、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学习品质以及为社区居民的学习提供服务支持等方面,积极开展“四个一”(一次国旗下讲话、一次主题讲座、一次主题班会、一次主题板报宣传)等相关主题活动。
  各社会办学单位要积极做好各类公益培训活动,要特别关注零就业家庭、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特困家庭学生等社会弱势群体,倡导活动周期间至少举办一次免费惠民培训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生活质量。
  各有关单位要围绕活动周主题,积极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活动,并在搞好本单位学习活动的同时,积极支持并参与所在地社区教育学习活动。
  各地、各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活动周工作方案(含启动仪式方案)、活动周主要活动安排表(附件1),非学历教育机构公益培训项目安排表(附件3,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以辖市区为单位),报送市教育局终身教育处(只需发电子邮件,邮箱为:sjyjylc@qq.com,联系电话:85681357),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区在活动周期间安排的活动进行视导并组织媒体对特色活动进行重点宣传。
  (六)及时总结经验。活动周活动结束后,各辖市(区)、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于11月26日前将总结材料(文字、5张配套照片或不超过5分钟的活动记录视频)、典型活动案例以及活动周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常州市终身学习指导中心(只需发电子邮件,邮箱为:sjyjylc@qq.com,联系电话:85681357)。常州市推进终身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综合各地区、各单位的活动周工作方案、活动实效、宣传和材料报送等因素,评选“突出贡献奖”“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
  各地、各单位举办活动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要求,廉洁节俭办活动,确保活动周的取得实效。
  
  附件:
  1.202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主要活动安排表
  2.202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情况统计表

  3.2020年非学历教育机构公益培训项目安排表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常州市文明办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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