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你校《关于工业机器人等专业实习材料费试行期届满转正申请》悉。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中等专业学校收费标准和职业高中收费并轨的通知》(苏价费〔2000〕228号、苏财综〔2000〕123号)和常州市物价局、财政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关于下发<常州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特殊专业实习材料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常价费〔2007〕233号、常财综〔2007〕36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校对部分专业按下列标准收取实习材料费:
一、工业机器人专业:400元/生.学年;
二、计算机应用专业:300元/生.学年;
三、应用化工技术专业:400元/生.学年;
四、工业分析与检验专业:200元/生.学年;
五、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600元/生.学年;
六、动漫设计专业:600元/生.学年;
七、美术设计与制作专业:600元/生.学年。
上述实习材料费标准按期转正,你校应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实习材料的规范管理。请你校接文后即到市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变更报告手续,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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