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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州市农业系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深化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6-0008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6〕177号 发布机构:市农委
生成日期:2016-12-07 公开日期:2016-12-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州市农业系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深化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林(业)局执行。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州市农业系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深化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常农发〔2016〕177号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现将《常州市农业系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常州市农业系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

          2.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安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12月7日

附件1

常州市农业系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统一部署要求,为全面彻底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常安〔2016〕33号)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2017年2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抓好省、市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发生的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前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基础上,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切实履行农业安全生产行业指导监管职责,督促农业生产龙头企业、农业园区、服务组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夯实农业生产安全基础,坚决防止重特大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三、检查方式

    (一)现场检查。深入基层一线,深入企业、组织和单位督查安全生产情况

    (二)查看台账。查阅安全生产工作台账资料,了解并核实企业、组织和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章制度制定执行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质询问题。抽查询问相关人员,了解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特别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四)听取汇报。听取各相关单位安全生产排查整改行动情况,核实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四、工作任务

    检查范围要覆盖全市农业系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劳动密集场所。

    (一)检查重点:设施农业的安全生产和畜禽生产管理,农资市场的监管和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禁用农药、禁用农业投入品的非法使用行为查处。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防控和检疫监督,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经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查处。农机安全生产的隐患治理排查和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的监管,无证捕捞和电捕鱼的非法行为的查处,做好冰雪、大雾等灾害性天气的农业措施应对指导。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领域产业化龙头企业涉氨制冷的危化品隐患排查治理,饲料生产企业除尘设备运行、高温高压设备使用和易燃易爆原料的管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巡查和检查指导,以及森林防火预警监测和重大火灾事故隐患的排查,开展防火应急演练和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和保管等工作。沼气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管护,以及秸秆收贮点消防设施建设和安全警告警示。兽医实验室、农产品检测机构的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管理、“三废”处置,以及办公室、食堂、施工场地、出租场所等重点部位、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

    (二)整治问题。重点整治“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不到位”、“行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监管专业技术力量不足”、“安全监管意识不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以及“大检查工作部署尚未全面落实到基层,尚未广泛发动具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和处室”、“企业主体责任需要进一步落实”、“监管执法针对性不强”等问题。整治在市农委“督查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和隐患。重点整治企业、组织和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明确、规章制度不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关键设施装备安全运行不到位等问题,重点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不严等问题。

    (三)防控措施。各地是否落实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工作部署;是否按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要求,组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落实责任部门,构建行业监管、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企业、组织和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监管设施设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现场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根据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市农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农委主任陈志良同志任组长,委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站、所、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长负责掌握了解全市农业系统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督促解决涉及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副组长负责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督查。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领导,迅速制定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动员,切实把每项任务、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农业生产、经营、销售单位、合作社组织和人员密集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全面彻底、周密细致地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立即整改。

    (三)狠抓工作落实,严格督导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深入排查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每个环节、岗位和措施上的隐患,查找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要清晰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检查责任单位、责任人。发现并立即整改事故隐患和不安全问题,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采取措施,予以整顿。市农委将组织督查组适时督查各地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的落实情况。

    各辖市(区)要于12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领导小组名单报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每周五下午报送一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2016年12月23日前报送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2017年1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贾伯根,电话:81668007,邮箱:36404842@qq.com

附件2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志良   主任

    副组长:郑银法   副主任

    何尧平   副主任

    阎晓东   副主任

    庄细跃   副主任

    徐祖兴   副主任

    鄢顺根   纪检组长

    徐加宽   总农艺师

    李国平   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市农委安全生产的协调、联络和推进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徐加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贾伯根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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