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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学习双桂坊 争当诚信商”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33/2012-0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商秩[2012]211号 发布机构:市商务局
生成日期:2012-08-20 公开日期:2012-08-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学习双桂坊 争当诚信商”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学习双桂坊 争当诚信商”活动的通知
常商秩[2012]211号
 

各辖市、区商务局:

双桂坊美食街坚持“用道德良心做放心食品”,抓住了食品行业诚信经营的根本,实现了诚信做食品的共赢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商务诚信建设和商业道德建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创新探索和成功实践,得到了中央文明办、商务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的好评。根据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学习双桂坊争当诚信商活动的通知》(苏商秩〔201285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商务系统组织开展“学习双桂坊,争当诚信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双桂坊,争当诚信商”活动的重要意义

(一)“学习双桂坊,争当诚信商”活动是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当前,恶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逃骗偷税、商业欺诈、制假售假等现象屡禁不止,不仅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而且损害群众的根本利益。开展“学习双桂坊,争当诚信商”活动,可以改善当前社会诚信缺失、道德失范状况,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学习双桂坊,争当诚信商”活动是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重要举措。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商务信用环境,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的舒心。开展“学习双桂坊,争当诚信商”活动,加强商贸流通领域诚信建设,可以提振消费信心,不断激发潜在消费需求,活跃市场,扩大内需。

(三)“学习双桂坊,争当诚信商”活动是完善商务工作职能的内在要求。加快推进商务诚信建设,提高企业的质量信用、服务信用和商业信用,是商务部门改革监管方式,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商务为民的客观需求,也是进一步完善商务工作职能的内在要求。

二、准确把握“学习双桂坊,争当诚信商”活动的基本原则

(一)突出教育引导,增强诚信意识。在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开展“学习双桂坊,争当诚信商”活动,使广大商贸流通企业干部群众成为商务诚信建设和商业道德建设的参与者、维护者、践行者。商贸流通企业要恪守商业道德,做到诚实守信,坚持把双桂坊“三不”、“六统一”和“四承诺”的经验落实到企业各项经营服务活动中,确保商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坚持诚信经营、创建商业品牌,保障消费者的利益。通过举办道德讲座、巡回宣讲和诚信宣誓活动,不断增强企业员工诚信经营意识,通过现身说法和典型示范引导,切实将诚信经营理念转化为商贸流通企业员工的自觉实践。

(二)进行道德评议,选树先进典型。紧密结合当前在人民群众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以及零售等窗口开展的商务领域道德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充分发挥商业道德评议在纠正商业诚信缺失、道德失范方面的重要作用。各单位要建立由干部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的人组成商业道德评议会,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形式,听取本单位干部职工以及社会上的反映,进行分析评议,用商业道德评议的方式形成有力的商业道德约束。大力树立正面典型,扎实开展商务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弘扬商务诚信经营之风,明显改善市场信用环境。

(三)组织自查巡查,加强督查督办。全市商贸流通行业特别是食品流通业和零售业的所有单位和管理部门,要围绕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两方面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列出本行业系统和单位的具体表现,分析产生原因,提出治理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向干部职工通报,同时上报商务主管部门。强化社会监督,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道德模范等深入有关单位和场所开展定期巡查。充分发挥商务领域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作用,认真受理市民的举报和投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宣传推广,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对“学习双桂坊,争当诚信商”活动及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手机报等媒体资源,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持续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双桂坊,争当诚信商”活动氛围。

三、切实加强对“学习双桂坊,争当诚信商”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辖市、区商务局要把“学习双桂坊,争当诚信商”活动作为商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辖市、区商务局要结合自身特点,提出本地区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要细化活动内容,抓实、抓细、抓具体,使各项任务按照时序进度落实到位,推动活动环环相扣,形成整体声势。各辖市、区活动方案请于831日前报市商务局。

(三)做好督察考核。各辖市、区商务局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开展常态化自测自查,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做好总结评比工作,各辖市、区活动总结请于1031日前报市商务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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