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鸿丽电镀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和省环保厅《关于增补江苏省第九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苏环办〔2013〕274号)要求,2014年3月7日,我局会同武进区环保局组成评估验收组,对你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现场评估验收。评估验收组听取了公司情况介绍和咨询方审核工作汇报,经审阅相关资料并查看部分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情况,形成了验收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印发给你公司:
一、常州鸿丽电镀有限公司建于1985年,位于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林南村,占地面积4800平方米,现有职工60余人,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2012年镀铜镍铬2.88万平方米,年产值420万元。公司与常州市葑岸电镀有限公司、常州市隆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常州佰健势医护设备有限公司、常州杨歧铝氧化有限公司合建污水处理装置,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京杭运河。审核前年新鲜用水量4896吨、用电量28.22万度。
二、公司领导重视清洁生产工作,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上报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成立了审核工作小组,具有较完善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可持续性清洁生产方案明确。
三、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常州现代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咨询,经筛选确定生产车间为此次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提出了降低单位产品物耗和污染物减排的清洁生产目标,编制了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并对其中的中高费方案进行了技术、环境、经济可行性分析,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10个,其中无低费方案8个、中高费方案2个,实施率均为100%。审核报告编制质量良好。
四、根据审核报告,本轮清洁生产共投入资金16.4万元,重点实施了改造酸雾回收净化装置、生产区实施干湿分离等工程,预计年产生综合经济效益4.35万元,单位电耗、水耗有所下降,节电6万度/年、节水100吨/年、节约氰化钠0.52吨/年,减少废水排放100吨/年、减少铬酸雾排放50公斤/年,基本达到预期清洁生产目标,取得一定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五、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评审考核,评分等级为良好,验收组认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效果明显,达到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希望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建立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之路。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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