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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60/2013-0007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卫生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中〔2013〕237号 发布机构:市卫生局
生成日期:2013-10-09 公开日期:2013-10-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常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卫生局,局属各有关医院:

    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局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常卫中〔2013〕215号)和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中医政〔2013〕35号)精神,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现将《常州市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卫生局

                                2013年10月8日

常州市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局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常卫中〔2013〕215号)和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中医政〔2013〕35号)精神,实现“到2015年底,力争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9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目标,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到2013年底,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及8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到2014年底,每个辖市、区均建有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以县(市、区)为单位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100%;98%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够开展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9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至少能够开展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

    三、项目实施对象

    (一)全市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类别医师;

    (二)全市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能中会西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

    (三)其他适合参加本项目的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四、项目内容

    在近年来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层中医药人员培训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

    (一)建设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以辖市(区)级中医医疗机构为主,建设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各地的推广基地原则上设在本辖区内的中医院;无二级中医医疗机构的地区,可将基地设在市级中医医院,也可设在辖区内中医综合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依托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全国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

    (二)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各地结合实际,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江苏省中医药局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江苏省城乡基层适宜技术项目库”以及常州市卫生局确定的项目,选择一定数量的中医药适宜技术,针对农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中、西医人员(乡村医生),分层分类进行推广。

    五、项目实施管理

    (一)市卫生局负责全市项目的组织实施。设立市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行使项目管理职能,指导项目开展各项工作。制定全市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对骨干师资进行培训,会同各辖市、区卫生局确定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价。

    (二)各辖市、区卫生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要督导基地严格执行实施方案,组织对基层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制定政策引导医务人员和患者选择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做好本地区项目的组织实施,推动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建设。

    (三)各级中医医院要积极参与本项目的实施,建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承担本地区的培训推广和日常指导工作,确保参加培训人员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技术。

    (四)各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要组织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参加培训,完善中医药服务设备配备,推广和宣传中医药适宜技术,制定引导医务人员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具体措施,提高中医药服务使用率,提升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技术指导。

    (五)实行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情况季报制度。各辖市、区卫生局要组织本地区各基层医疗机构认真做好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登记工作,及时向市卫生局报送《江苏省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登记表》(见附件2)。

    (六)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项目进行补助,各地应当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专项经费由各级卫生局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家、省预算管理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循“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经费规范和合理使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基层适宜技术研究、筛选、推广和培训等,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挪用。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绩效评价

    各辖市、区卫生局要在项目执行完毕后一个月内按照《江苏省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绩效考核指标(试行)》(见附件1)进行自评,形成绩效报告后报送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将对各地项目绩效报告进行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报送省中医药局。评价结果将与今后各类项目申报直接挂钩。

 

    附件:1.江苏省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绩效考核指标(试行)

          2.江苏省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登记表

 

 

 

 

    

    

附件1

江苏省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绩效考核指标(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考核方法

评分标准

1.组织管理(15)

1.1方案制定(9)

1.1.1 实施方案(3)

制定下发本地区项目实施方案。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列入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工作目标。

查看项目实施方案。考察是否列入卫生行政部门工作目标。

满分3分;未制订下发不得分;未列入卫生行政部门目标不得分。

1.1.2 绩效考核办法(3)

制定下发绩效考核方案,明确考核方法、考核指标(服务数量和质量)、奖惩措施。

查看绩效考核方案或其他相关文件。

满分3分;

绩效考核方法、考核指标、服务数量和质量考核标准、奖惩措施每缺少1项,扣1分。

1.1.3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3)

制定下发资金管理制度。

查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满分3分;

未制订资金管理制度不得分;规定与财政有关资金管理办法不相符,每项扣1分。

1.2管理和考核(6)

1.2.1 项目管理机构及技术指导(3)

设立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行使项目管理职能,指导项目开展各项工作。

查阅相关文件,现场查看项目办公室,实地核对与文件是否相符。

满分3分;

有1个组织未成立扣1分;组织成员未及时调整或未开展项目指导扣1分。

1.2.2 督导和绩效考核(3)

组织开展对项目的日常督导和绩效考核。重点考核绩效考核过程的规范性和结果应用情况。

查看督导发现问题记录和督导报告;查看绩效考核报告和经费分配资料(包括活动记录和督导报告、问题整改记录、通报、奖励等)。并现场问询相关管理人员。

满分3分;无督导和绩效考核报告,各扣1分;督导或考核报告中无问题或未点名的反馈,各扣0.5分;                               

考核结果未统计和公示,扣1分;                                          未根据考核结果安排经费,扣1分。

2.资金管理(15)

2.1 资金筹集(3)

2.1.1 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补助经费(3)

按自然年度统计,核查筹集的资金标准及总额。

查看当年各级资金分配文件。

满分3分;

没有补助经费不得分。

2.2 资金支出(9)

2.2.1 预拨资金拨付周期(2)

自省级下达当年资金起,各级资金到账,不超过1个月;如果省、市、县级分批下达预拨资金,以第一批资金的拨付时间为依据。

查看当年各级资金分配文件或指标文件,查看银行入账通知。

满分2分;

拨付周期每延迟10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视为没有超期;省级补助资金及时拨付,但市、县两级配套资金与当地方案要求相比延迟1个月以上视为延迟),扣1分。

2.2.2 专款专用(2)

核实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等是否存在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查看当年各级资金分配文件或指标文件(单据),如有将项目资金拨付至医疗机构的情况,需查看其收支明细。

满分2分;

发现一起,不得分。

2.2.3 资金到位率(1.5)

自然年度医疗卫生机构资金到账情况。资金到位率=项目实际到账金额/预算安排资金总额×100%。注:预算安排资金总额=预拨资金+结算资金。

查看当年资金分配文件、医疗卫生机构银行入账通知,项目工作绩效考核通报(或其他相关文件)。

满分1.5分;

资金到位率=100%,得1.5分;

每递减10%,扣0.5分。

2.2.4 资金支出率(1.5)

自然年度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支出情况。资金支出率=当年累计支出金额/当年项目预算安排资金总额×100%。注:预算安排资金总额=当年预拨资金+结算资金。

以填报表格为依据,对比填报的数据与机构收支明细账、会计凭证记录金额,核实数据真实性。

满分1.5分;

资金支出率≥80%,得1.5分;每递减10%,扣0.5分;若无专项核算,无法明确资金支出金额,扣1.5分。

2.2.5 支出合规率(2)

核实是否存在违规支出。包括扩大支出范围、截留、挪用、支付不合规、资金支出进度与业务进度不匹配、支付依据不充分等。支出合规率=1–抽查到的违规资金额/抽查资金总额。

查阅制度、规定执行情况,每个考核对象各抽查当年20份项目支出的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原则上抽查金额大、摘要记录不清(或可能存在违规支出类别)的凭证。

满分2分;

得分=支出合规率*2分。

2.3 财务管理(3)

2.3.1 专项核算(3)

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对项目资金进行收支专项核算。

查看账簿设置的会计科目,是否在专项科目进行核算。

满分3分;

专项收支科目核算:得3分;

建立辅助帐核算:得1分。

3.项目执行(45)

3.1适宜技术推广(35)

3.1.1 培训覆盖率(8)

切实加强中医适宜技术的培训,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疗人员培训率达100%;确保每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有一名医生接受培训。中医适宜技术操作熟练,操作合格率达90%以上。

查阅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台账资料。查看2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抽查1名医生,现场操作。

满分8分;

无培训计划、未开展培训,不得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率每降低5%扣1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无医生参加培训,扣6分;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现场操作合格率每降低10%,扣1分。

3.1.2 适宜技术设备配置及培训资料(6)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配备适应中医适宜技术开展的诊疗设备,有相应的配套教材。

实地察看设备、教材和培训资料。

满分6分;

医疗器具或设备不能满足开展需要的,扣3分;无适宜技术推广教材的,扣3分。

3.1.3 能够实际应用的适宜技术(8)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适宜技术不少于10项;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少于4项。

查阅台账资料。查看2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满分8分;

提供的中医适宜技术达不到要求的项目数的,均视为不能提供,不得分。

3.1.4 中医药服务总量(8)

对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的病例数量进行统计。填报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登记表。

查看2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登记表。

满分8分;

无登记表不得分;登记表与诊疗日志不符合不得分;登记表信息不完整,或不能有效体现中医药服务总量扣6分。

3.1.5 激励政策和措施(5)

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激励措施,鼓励医务人员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将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与绩效考核挂钩。

查阅卫生行政部门、基层医疗机构文件及相关资料。

满分5分;

无政策、无具体的激励措施,不得分;所制定的措施不切实可行的扣2分;未与绩效考核挂钩的扣2分。

3.2 推广基地建设(10)

3.2.1 基地设置(8)        

每个县(市、区)有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师资力量适应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需要。

查阅设立基地的文件,实地察看基地教学台账资料等。

满分8分;

无培训基地者不得分,基地覆盖率不够扣5分;教学台账资料不完整扣3分。

3.2.2 视频网络平台建设(2)                                    

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全国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

实际查看网络平台运用及维护状况。

满分2分;

未建立网络平台不得分;网络平台未实际投入运用或维护不完善扣1分。

4. 项目实施效果(15)

4.1 知晓率(5)

4.1.1 医务人员对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知晓率(5)

医务人员对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知晓率=知晓人数/随机调查的人数*100%。

随机访谈医务人员10人。

满分5分;

知晓率/85%*5分;

超过85%按85%计算。

4.2 满意度(5)

4.2.1 患者对项目的满意度(5)

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

随机调查患者10人。

满分5分;

患者满意度/85%*5分;

超过85%按85%计算。

4.3 效益评价(5)

4.3.1 效益评价分析(5)

选择中医适宜技术效果特别明显的2个以上病种进行疗效和费用对比分析。

各地推荐2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阅相关资料。

满分5分;

未开展效益评价分析的,不得分;研究方法不恰当、费用对比结论不可信的每项扣1分。

5. 项目执行综合情况(10)

5.1 项目执行综合情况(10)

5.1.1 对项目开展的总体情况评估(10)

综合评价各单位对项目的管理和执行能力、项目进展,对检查指导考核调研的配合情况,负面报道,以及是否有重大失误或缺陷。重大失误和缺陷:资金管理和使用有重大问题;资金不到位或未及时到位情况严重,较大地影响了项目执行;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差;项目管理者不了解项目方案;档案真实性有严重问题等。

组织考核小组对被督查的单位对研修服务项目的重视程度、管理能力、执行能力、项目进展、考核配合情况,以及是否有重大失误或缺陷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分,并列举扣分原因。

满分10分;

扣分必须提供充足依据。

 

附件2

江苏省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登记表

一、推广应用单位:          市        县(市、区)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二、推广项目名称:                                     推广负责人:               填表人:                                                              

序号

患者姓名

住址及通讯方式

性别

年龄

诊断

初诊

日期

病程
(日)

使用总时间(日)

应用结果

总医药费(元)

毒副作用及复发情况

评价(疗效、疗程、费用等与常规治疗方法比较)

治愈

显效

有效

无效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此表由各基层医疗机构填写,由各辖市、区卫生局将每季度登记表汇总后于下季度第一个月的12日前报送所在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处。

说明:1.指标名称后括号内数字为指标分值。采用扣分方式的指标,按照“所在三级指标分数扣完为止”的方式进行评分,最低分为0分。

2.总得分为各指标之和,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和单项考核指标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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