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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测绘法》
索 引 号:014109824/2017-0002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国土局
生成日期:2017-06-09 公开日期:2017-06-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测绘法》
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测绘法》

6月7日上午,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在南京召开了新《测绘法》宣讲报告会。会议邀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宋超智副局长对新《测绘法》进行宣讲、解读。我市及各县(市、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测绘科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都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王祥主持。 

宋超智从新《测绘法》的修订背景、法律规定、贯彻实施三个方面,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新《测绘法》的总体内容,理清了新《测绘法》对国家、省、市、县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履职要求。通过宣讲,与会人员对新《测绘法》的学习更加全面,把握更加准确,理解更加深刻。 

经习近平主席签署的第六十七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是我国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中一座光辉的里程碑,标志着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必将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测绘法》作为指导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基本法”,是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立局之本,是测绘事业单位的立业之基。通过集中学习新《测绘法》,就是要统一思想和认识,把握内涵和要义,全面贯彻和落实。此次《测绘法》修改幅度大、新增内容多、内涵丰富,要全面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精髓,依法履职尽责。要准确理解新《测绘法》中关于“保安全”的要求,切实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准确理解新《测绘法》中关于“强改革”的要求,积极推动事业转型升级;准确理解新《测绘法》中关于“促发展”的要求,大力激发地理信息产业活力。 

下一步,我市将切实做好新《测绘法》的学习宣传贯彻。重要任务就是要宣传普及好、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充分发挥《测绘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要精心组织学习宣传,要将学习新《测绘法》与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要将学习与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相结合;要把学习与国家改革发展大局相结合;要把学习与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实际相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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