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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常州市优质工程奖“金龙杯”的通知
索 引 号:MB1919756/2019-000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住建〔2019〕71号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9-04-25 公开日期:2019-04-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8年度常州市优质工程奖“金龙杯”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常州市优质工程奖“金龙杯”的通知
常住建〔2019〕71号

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辖市(区)建筑行业协会、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为鼓励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创优意识,促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常州市优质工程奖“金龙杯”评审办法》(常建〔2016〕100号),决定开展2018年度常州市优质工程奖“金龙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常州市优质工程奖“金龙杯”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且在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已投入使用。

具体申报范围及规模如下:

1.一般房屋建筑工程:①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000㎡以上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25000㎡以上群体建筑。②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0000㎡以上或单跨24米以上单体工程,或工程造价为5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③住宅工程:建筑面积8000㎡以上单体、总建筑面积20000㎡以上小区工程。

2.安装专业工程:①工业安装工程:安装工程造价≥1200万元,具有独立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工厂(车间)、装置、设施等工业安装工程(含石油化工工程)。②公共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量≥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中的安装工程。③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0㎡的住宅工程;建筑面积≥50000㎡的住宅小区且工程造价≥1000万元的安装工程。住宅及住宅小区安装工程应包括给排水、配电房、建筑电气或电梯等全部配套安装工程,且功能基本齐全。④消防设施安装工程:建筑面积≥100000㎡的住宅工程;建筑面积≥38000㎡的公共建筑工程;或单项施工合同造价≥800万元的消防安装工程。消防系统工程应具备相对独立的整体性,同时具备不少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大空间自动灭火跟踪系统等系统中的三个子系统以上(其中必须具备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3.钢结构专业工程:①单项钢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用钢量在1000吨(含1000吨)以上;②大型空间钢结构工程,建筑平面面积5000 ㎡(含5000㎡)以上;③门式刚架工程,建筑平面面积在1.2万㎡(含1.2万㎡)以上,且跨度在24m(含24m)以上,有50吨(含50吨)以上桥式吊车;④网架、网壳等空间结构工程,单跨跨度不小于50m;⑤单体建筑面积3000㎡(含3000㎡)以上的钢框架住宅或公共建筑;⑥规模较小,但科技含量高,有创新,有特色,且安装总量用钢量在200吨(含200吨)以上的其他钢结构工程。

4.电力安装工程:建筑面积3000㎡以上且110千伏及以上等级的户内变电站工程。

5.其他特殊工程规模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有突出影响,有纪念意义,且建筑风格独特,工程质量具有明显特色,各方面反映良好的工程也可以申报。

符合参建条件的专业工程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1.与总承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且按规定经相关部门备案;

2.完成的专业工程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10%及其以上或≥500万元。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2018年度常州市优质工程奖“金龙杯”应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并附相关资料(见附件2)。该工程的参建单位、监理单位配合填写。

申报资料必须严格按照附件2提供(含汇总表);胶装成册,编写好目录和页码;保证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申报表中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填写必须真实、详细,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影响工程项目评奖。申报资料经专家组审核通过或整改后经专家组复核通过的项目方可进入现场核查程序。

2.2018年度常州市优质工程奖“金龙杯”申报资料报送途径:市区项目直接报送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辖市区项目须经所在地协会初审、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填写《常州市优质工程奖“金龙杯”申报受理汇总表》(见附件3)后报送市建筑行业协会秘书处。

三、注意事项

专家组在核查工程质量水平时,发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一票否决:

1.存在《常州市优质工程奖“金龙杯”评审办法》中明确的否决项的;

(1)不符合基本建设程序,手续不完备,文件资料不齐全;

(2)工程设计(含安装、装饰装修)不合理,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3)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不合理,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

(4)申报工程在施工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5)申报项目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到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6)房屋建筑工程未获评市优质主体结构工程;

(7)房屋建筑工程未获得市级或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程”(文明工地);

2.存在资料弄虚作假或主控项目不符合《优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

3.核查中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的;

4.发现有重大工程质量隐患的;

5.除结构工程外,工程创优特色做法无一项能符合《常州市建筑工程特色做法指导手册》的。

申报项目获得以下奖项的可以优先参加评选:

1.获得“常州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项目及工程;

2.施工中积极开展土建(安装)特色做法;

3.获得“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项目及工程;

4.在施工工法研究和QC小组活动中获奖的项目及工程。

四、申报名额

根据《常州市优质工程奖“金龙杯”评审办法》及我市实际,申报项目数量原则控制在80项左右。

五、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俊  恽波     咨询电话:86603345

地  址:常州市怀德中路82号澜天大厦1204室

电子邮箱: 398813229@qq.com

附件:1-3下载

1.2018年度常州市优质工程奖“金龙杯”申报表

2.2018年度常州市优质工程奖“金龙杯”申报资料目录

3.2018年度常州市优质工程奖“金龙杯”申报受理汇总表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建筑业协会

2019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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