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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1X/2013-0002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交安〔2013〕5号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2013-11-26 公开日期:2013-11-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当前正值冬季,气候干燥,火灾易发,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高发期,又逢全国、全省两会召开,重大节假日和活动较多,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当前正值冬季,气候干燥,火灾易发,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高发期,又逢全国、全省两会召开,重大节假日和活动较多,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11月22日上午,青岛市黄岛区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一输油管道发生爆燃事故,造成至少55人死亡的严重后果。24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专程赴青岛视察事故抢险工作,并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对这次事故要抓紧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地区和各行业领域要深刻吸取安全事故带来的教训,注重举一反三,强化安全责任,改进安全监管,落实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局防火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现将制定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予以印发,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并确保落实到位。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3.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火灾防范等宣传教育;

    4.全面深入排查安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制定措施,整改落实;

    5.完善应急机制,全力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

    一失即万无,万无才能防一失。安全工作需要每一个岗位上的人员都尽心尽责。各单位务必要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好。要站在群众利益角度想安全,要站在大局全局的角度想安全,更要站在自身利益的角度想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特此通知。

    附件: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11月26日

    

附件: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各行业、各单位的生产安全,做好冬季火灾防控等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责任事故,确保全国、全省“两会”以及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特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一、工作时间

    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各单位加强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各企业单位积极参与,全面排查和整治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全系统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从11月1日起至2014年全国“两会”结束,全系统不发生较大以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和其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安全防范工作

    1.突出区域性、普遍性安全问题整治。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对本行业或本地区的交通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进行一次深入分析研判,找准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不放心”区域,迅速部署开展针对性的隐患排查整治。要把平时检查过程中容易忽视的单位行政办公楼、施工现场的工人居住点,各实验室、简易建筑、仓库等纳入检查和整治范围。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扎实开展“网格化”排查。必要时,可根据市政府要求,对有重大火灾隐患进行的单位进行挂牌督办。

    2.突出行业系统安全检查。各行业系统要针对各自的生产特点,结合季节特征,广泛开展隐患自查。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并将消防安全检查纳入安全生产检查、年度检查考核评比之中,督促和指导单位严格按照《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单位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3.突出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的安全保卫。各单位要严格关注全国、省、市“两会”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的安全防范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部门领导要带队开展督查。部署开展系列“平安行动”。对可能产生的雨雪冰冻天气等极端天气,各单位要全力做好应对准备。确保我市交通运输安全、平稳、有序。

    (二)强化安全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将消防宣传教育贯穿于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始终。扎实开展机关、学校、机场、码头、公交场站以及船舶车辆、交通工程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组织开展疏散逃生演练。人员集聚的机场、客运场站以及公交车辆等场所和部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烟花爆竹燃放等常识。要进一步加强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单位广泛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三)强化应急救援准备

    各单位要根据市政府、市局以及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由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合参与的综合性应急演练。承担市级应急任务的“一组四队”,要加强执勤战备和训练,做好与职能相关的各项救援准备。市局各级指挥中心、各级信息中心,要严格落实视频监视和监控制度,充分发挥好科技手段在安全监管过程中的作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有关领导和救援队伍要立即赶赴现场参与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各项安全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齐抓共管,发挥工作合力。各单位要将火灾防控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和平安建设内容,一并研究部署,对涉及重大隐患整改、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消防安全经费投入等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政府,并配合协调解决。加强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履行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不断提高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工作问责。各单位要把工作责任,层层分解,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要加大灾害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单位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请于11月30日前报市局安监处,每月28日前上报本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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