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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118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840/2020-0004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2020-12-31 公开日期:2020-12-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118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118号的答复



许新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危废处理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建议》收悉,现就相关工作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危废处置价格高问题确实存在,汽车4S店等产废量较小的企业感受突出。究其原因,可以从两方面看。从产生企业角度来说,此类企业因产废规模小,往往还有多类危废,如汽车4S店,涉及危废包括废矿物油、废香蕉水、废冷冻液、废机滤等,需要委托多家经营单位处置,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议价过程中处于弱势方,处置成本高。从经营单位角度来说,不论其客户(产废单位)产废量多少,危废转移处置过程管理要求是一致的,产废量小企业运输等成本相对较高,更愿意接纳产废量大企业。

     二、近年来,我局紧紧抓住能力建设这个牛鼻子,大力引导危废处置项目建设,畅通处置途径,这与您的提议十分切合。截至目前,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的单位为60余家,危废经营总能力达150余万吨/年,能力总体满足需要,经营方式包括收集、预处理、综合利用、焚烧处置以及填埋等。业已形成以提取原材料或生产下游产品等利用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优先,以干化、焚烧、填埋等处置方式进行“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置托底的格局,初步形成较完备的处置体系。在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引进良性竞争机制。随着处置能力的大幅提升,处置价格下降趋势已经开始显现。

    三、危废处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根据《江苏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5〕386号)第五条规定: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基准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按照补偿处置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根据此规定,我市于2009年8月核定了“常州市安耐得工业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收费标准,具体标准为:工业有机废物2—6元/公斤;工业无机废物3—8元/公斤。以上标准可上下浮动20%,由双方协商议定。折合吨标准为:工业有机废物2000~6000元/吨、工业无机废物3000~8000元/吨。危废处置企业成本逐年升高。除人工成本持续上涨、扩容建设加大投入等因素外,危废处置公司还要进行后处理,成本相应增加。危废处置公司焚烧产生的废物残渣需转入“常州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安全填埋场”填埋处置。根据《关于核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收费标准的批复》(常价服〔2016〕39号)文件规定:一般危险废物填埋处置的收费标准为4.05-4.85元/公斤。我们将进一步跟踪、核算危废处置企业的成本费用情况,配合主管部门,动态结合后续处置企业产能提升、成本变化等实际情况,择机调整相关收费政策。

    四、在推动能力建设的同时,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危废处理项目经费扶持力度,缩减危废处理项目审批程序,引导国企、央企,行业领军企业进入我市危废处置行业,整体提升我市危废处置水平。同时鼓励企业、科研院所等加大危废技术研发,研究推广先进适用工艺技术,提高处置效率,降低处置成本,并取得初步成效。如,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具有处置体量大,危废种类适应性强,处置成本低等优势,我局大力推进。目前,溧阳中材公司3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稳定运行,发挥了良好社会效益。溧阳前锋公司6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已经建成,正在申领许可证,我市危废处置结构即将得到进一步优化,产废单位在处置价格等方面也将随之受益。

    五、针对产废小微企业处置价格高,处置出路不畅问题,我局按照《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鼓励有一定工作基础、管理成熟的单位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模式。目前,金坛和新北分别建成一个集中收集点,武进西太湖收集点已经建成,正在申领许可证。此类项目的建成投运,将有效破解产废小微企业处置价格高和处置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鼓励其延伸服务,推行专业化服务,为产废小微企业开展管家式环保专业服务,提升区域产废小微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水平,集中贮存中心与最终危废处置单位议价能力提高,能够在基本不增加企业现有处置成本的情况下实现危险废物及时规范处置。如此,对企业来说,以较低的付出满足管理要求,解决危废处置问题,对管理部门来说,区域危废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实现双赢。

    以上答复意见供参考,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心支持!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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