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常州市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重点,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统领各项工作、护航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方式和保障手段,积极培育法治思维,正确运用法治方式,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职尽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水平,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常州市农业农村局的法治建设项目"全域创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获得2018--2020年度江苏省法治建设创新奖,常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被农业农村部命名为第一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所辖的武进区农业农村局、金坛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被农业农村部命名为第一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第二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依法决策,推进农业法治建设。一是严格依法决策。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涉农重大行政决策深入调研论证,加强协商协调,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二是完善合法性审查。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分别聘请行政法、刑法、民商法领域的四位专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牢牢把控合法性审查关。认真贯彻执行新出台的《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合同管理办法》,对本单位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预防经济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加强与法律顾问单位互动协作,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今年以来我局已向法律顾问团咨询法律事项62件。三是加强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及时上报备案,主动接受监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改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依据“四级四同”要求,制作明晰完整的常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将相关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面进驻“江苏政务服务网”,让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二是落实“不见面”审批。切实落实“进一门、集中办、高效批”要求,狠抓“一张网”建设和“一窗通办”,实现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工作目标,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三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对涉及改革的农业农村行政许可事项重新认真梳理,把握风险节点,强化风险防控,加强市场准入管理。通过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审批事项的透明度,优化服务水平。
3、规范执法,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一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按照“资源整合、业务融合、部门联合”的理念,以“每月执法论坛”为平台,着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的农业执法队伍。接待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考察学习,为各地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执法改革经验,先后有滁州、无锡等多地的兄弟单位来我市学习考察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二是完善农业综合执法制度。针对疫情防控、保障农业生产物资稳定供应、保障农业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分别印发《2020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意见》、《常州市“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深化农机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三是抓实农业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长江等重点水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渔政‘护渔打非’专项执法行动”、“农机‘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畜禽屠宰‘扫雷’专项执法行动”、“动物诊疗专项执法行动等”等八大专项执法行动,各专项执法行动序时推进,全年我市共组织开展各类执法检查2732次,出动执法人员11849人次。
4、加强宣传,落实普法责任。一是落实普法责任要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内容、普法任务和工作目标,积极抓好落实,努力实现工作目标。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开展依法行政能力专题集中培训、组织机关人员开展在线旁听庭审活动等,强化法治机构人员法律知识的更新和培训。三是创新普法活动形式。从5月12日起在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组织开展“法律护农进万家”送法下乡活动,通过走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座谈交流、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和法律咨询服务,将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与“乡村振兴与普法守法”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在农村基层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推进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2020年在天宁区牟家村组织建设“法治廊道”宣传栏,以点带面做好法规宣传。针对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围绕疫情防控中农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线上”“线下”结合,在局官网开设“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专栏,组织编印《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疫情防控相关涉农法律法规和法治宣传手册》,提高农业普法实效。今年我局被评为常州市“七五”普法工作中期先进单位、2019年全市“学宪法学党章考法活动”先进单位。
5、政务诚信,妥善解决矛盾纠纷。一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按照“谁产生、谁归集,谁负责、谁归集”原则归集信用信息,做到应归尽归、报送及时。完善使用信用记录、信用报告的主要内容和运用规范,全面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在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本方式基础上,发挥信用监管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基础作用。二是推进政务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加快阳光政府建设。今年以来共办结6件依申请公开事项,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三是疏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方面的独特优势,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努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行政执法关口前移。今年以来,我局共直接受理涉农信访案件274件,复核44件,受理的信访案件,基本做到案结事了,信访人对案件办理情况满意度高。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七五”以来,通过开展系列普法活动,我局干部职工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法治实践更加深入。但是,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我们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发展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自觉性不够强;二是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法治建设的力度不够大,创新工作的思维和方法不够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法治能力不够强,有时习惯于凭经验和老办法办事;四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合力不够大,缺乏统筹协调,前瞻性、针对性、指导性、协同性不够;五是普法服务的精准性、互动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农民群众对普法工作的获得感还有待提高。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推进宣传力度仍需加强,新媒体普法矩阵、以案释法机制、处室(单位)之间联动宣传、协作配合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等等。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还没有完全形成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对依法行政的全局性、系统性、协同性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抓得不紧不实,尚未形成浓郁的法治氛围,等等。为此,我局下步将本着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认真加以研究整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本年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年至少六次以上。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农机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大投资项目安排、长江退捕禁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大决策中,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抓住机关干部和执法类公务员这个“关键骨干”,着力加强涉农法规实体内容培训,努力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了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新起点,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要求。党组定期研究法治工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评价考核。
2、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开设“处站长讲法”课堂,实行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强化法治机构人员法律知识的更新和培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要求,结合条线普法主题活动,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3、完善履职风险防控机制。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和清理工作。二是做好经济合同的法制审查。加强对本单位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预防经济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加强与法律顾问单位互动协作,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智囊团”作用。
4、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厘清日常监督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关系。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及时公开、执法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继续开展执法案卷互查和优秀案卷评查。
5、依法做好复议应诉。认真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注重运用调查、和解、行政调解等方式,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努力化解矛盾和争议。
6、不断优化审批服务。不断调整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对事项进行标准化改造;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实现政务服务“一网受理”和“一窗通办”。按照“互联网+监管”标准规范,及时推送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数据,并动态更新,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清单与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的衔接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2021年,我局将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