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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50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20-0018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复〔2020〕第83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0-08-24 公开日期:2020-08-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50号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50号的答复
常发改复〔2020〕第83号

(A)

(公开)

罗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协同农村基础要素,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虽然我市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面已建立良好基础,但在外部形势变化、“三期叠加”阶段和城市转型发展的复杂背景下,我市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依然面临一些结构性矛盾和困难问题。正如代表建议,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规划引领、部门协同、资金统筹、资产盘活,来挖掘乡村新潜力,培育振兴新动能。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提炼规划引领作用,促进农村基础要素集聚发展。加快推进常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积极开展乡村地区公共服务配置标准研究,通过规划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反映农民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通过编制 “十四五”城乡融合发展规划,明确城乡融合发展目标和思路,构建适应常州地方实际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优化提升政策体系。与此同时,按照集聚提升、特色保护、城镇融合、拆迁撤并等类型,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各辖市区开展镇村布局规划完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等工作,力求统筹乡村地区空间资源配置,不断促进农村地区基础要素的集聚发展。

2.协同农村生产要素,推进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我市将高质量发展现代乡村经济,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和农业全产业链发展,优化整合乡村建设项目,夯实农村造血功能和提升内生发展动力。一是以现代产业园为主体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科技农业和质量农业,汇集农业科技创业创新智慧,打造产学研合作平台;持续推进示范园创建、农业企业股改上市和农业品牌培育,力争到2025年,创建15个在全省具备影响力的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二是以乡村旅游为龙头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围绕全域乡村旅游体系,打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关键环节,做精农产品加工业,做强乡村商贸物流业,打响常州乡村旅游品牌。统筹协调乡村旅游资源,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打造国内知名的乡村旅游目的地。三是以各类平台为载体推进城乡产业协调发展。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扬子江城市群、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力争在更大区域、更高格局内参与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实现跨区域融合发展。支持辖市区创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鼓励溧阳市、新北区建设更高水平的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完善乡镇链接城乡的纽带功能,把中心镇、特色小镇等作为城乡要素融合的重要载体,打造集聚特色产业的创新创业生态圈。

3.释放融合发展要素,推进城乡公共服务高品质提升。一是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以促进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为主要目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资源建设和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制度。到2025年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达到相关标准,彻底消除大班额办学,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得到根本性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100%。二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方便可及。加快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补齐薄弱地区短板,推进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和区县域医共体建设,鼓励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充实“15分钟健康服务圈”。三是城乡养老服务多元供给。创新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推动农村“康养+”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各类养老机构转型提质,加快农村五保供养机构转型升级,建设一批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提升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完善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四是城乡社会保障提质提效。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稳定增长机制;健全城乡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可持续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救助等兜底保障制度。

4.共享生态宜居要素,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系统化建设。顺应广大农民群众对“种好幸福树”的向往,着力营造生态宜居、绿色可持续的田园环境,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一是高效推进美丽田园建设。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健全农业绿色发展制度,完善耕地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实施全市耕地整体轮作休耕制度。深化推进化肥减量和农药零增长行动。促进养殖业绿色转型,推动种植业清洁化生产,加强农膜、粪污、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二是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农业废弃物等,到2025年,实现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全覆盖。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开展农村地区道路环境和公共空间整治,推进庭院美化行动,提升村容村貌。三是有序实施农村住房保障工程。加大市级统筹力度,强化以辖市区为主体的工作推进机制,尊重乡村发展规律和农民意愿,总结推广武进宅基地改革和农村集建区实践经验,结合新一轮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引导我市农民住房建设集中集约、合理布局,全面消除农村危旧房现象。四是加快提升城乡基础设施。推进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强化农村公路与国省干线公路、城镇道路、机场、港口及交通枢纽的衔接,构筑层次清晰、功能完备的农村公路路网。统筹布局供水、供电、信息、广播电视、防洪和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推动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向城市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

5.加大财政资金推动,支持乡村振兴力量整合。统筹规范行业间涉农资金,集聚资金,发挥效益,为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乡村振兴战略的资金保障力度,确保财政投入与补上“三农”短板的任务相适应。不断加大对乡村振兴战略的专项资金投入,2019年、2020年市级预算资金分别安排22600万元、27008万元支持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出台《关于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财政金融政策意见(2018-2022年)》,坚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引领撬动、方式创新、多方协同五项基本原则,计划到2022年构建具有常州特色的财政、基金、银行、保险、担保“五位一体”的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统筹结合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集中投入。通过建立涉农资金联席会议机制、搭建涉农资金整合平台等手段,实现涉农资金统筹规划、集聚投入、整体实施。三是积极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支持乡村振兴。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在缓解农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乡村振兴发展基金两驾马车的引领作用,加大力度扶持我市优质农业企业走进资本市场,吸引金融社会资本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作出贡献。

6.培育幸福富裕要素,推进农村居民持续性增收。拓宽农民致富增收新渠道,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有效提高我市城乡居民的富裕程度和生活质量。一是增强农民就业创业能力。推进全市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乡村“创客空间”等新型农民创业载体,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开展农民创业创新培训活动,增强农民创业能力。二是拓宽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完善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等扶持激励政策,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拓宽农民经营收入渠道。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三资三化”提升行动。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发展农村劳务合作社、民宿合作社、乡村旅游合作社等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受益。三是降低生产生活支出。加强农田水利、农产品流通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提升农业教育、科研和技术推广水平,切实降低农业生产经营成本。通过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均等化建设,健全农村基层社区生活圈服务能力,有效降低农民日常生活支出。

签 发 人:丁  剑

经 办 人:胡瑞清

联系电话:85681085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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