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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举办常州市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7-0017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终〔2017〕8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7-09-05 公开日期:2017-09-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举办常州市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关于举办常州市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各辖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各辖市(区)教育(教育文体、社会事业)、文广体(文广新)局,在常各高校、中专校、技校,局属各单位,各社区教育机构、非学历教育机构:
  为全面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战略任务,加快我市学习型社会建设进程,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将继续举办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推动全民终身学习,加快建设学习型常州
  (二)时间:全市活动周时间为10月23日—10月29日,启动仪式在武进区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各辖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在10月份自行举办活动周。
  二、领导组织机构
  (一)全民终身学习周指导委员会
  顾  问:方国强(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主  任:杭永宝(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常州市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张小虎(武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孙春伟(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段瑞典(常州市文明办副主任)
      胡  鹏(常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严旭华(常州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陈海军(常州市终身教育学会会长)
  常州市推进终身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指导委员会委员。
  (二)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组织委员会
  主  任:胡  鹏(兼)
  副主任:吴继康(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处长)
      沈玉俊(常州市文明办综合处处长)
      顾锡宏(常州开放大学校长)
      王 中(常州市教育局终身教育处处长)
      丁  皓(常州市教育局宣传处处长)
      吴建军(常州市文广新局社文处处长)
      张惠芬(常州开放大学副校长)
      水虎远(常州市教育局终身教育处副处长)
  成  员:各辖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分管领导,在常高校、中专校、技工校、局属各单位、社区培训学院、市民终身学习服务基地负责人,社区教育机构、非学历教育机构负责人。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立足活动周的主题,面向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开展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场馆等公共场馆开展“学习开放日”“主题活动日”“专题讲座”等活动,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农技推广站等机构,面向农村社区开展宣讲、咨询和培训服务。利用信息技术,探索新型学习形式,通过引导和培训团队学习、体验学习、远程学习等模式,提高社区居民的学习积极性和认同感。
  (二)向社区开放各类学习资源。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成人学校、社区学校、老年大学、科普学校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周,发挥场地、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师资优势,就近面向城乡社区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参与社区老年教育,开放数字化资源及服务。
  (三)共同推动全民阅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区教育机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科学技术、历史人文等为内容,通过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数字化阅读、书友会、书香之家等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四)认真总结先进典型经验。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等遴选和宣传活动。各地应认真发掘全民终身学习的优秀案例和成果,总结本地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工教育、农民教育、校外教育的典型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宣传全民终身学习的理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届活动周由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常州市文明办、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文广新局主办,武进区人民政府承办,常州市终身教育学会、常州开放大学协办。常州市推进终身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程指导。各辖市(区)要加强对本地活动周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结合实际,制订活动周工作方案,于9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宣传展示终身教育与终身学习的成果;宣传终身学习典型人物事迹;宣传展示举办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组织志愿者进社区,张贴宣传版面、发放学习资料等,宣传终身学习理念,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确保工作实效。各辖市(区)、各单位要围绕活动周的主题,紧贴市民需求,结合实际制订活动周实施方案,落实经费,认真组织,并及时将活动周的开展情况在“常州终身教育在线”上展示(投稿信箱:czzsxx@126.com)。
  (四)及时总结经验。活动周活动结束后,各辖市(区)、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于11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文字、5张配套照片或不超过5分钟的活动记录视频)报送常州市终身学习指导中心(只需发电子邮件,邮箱为:czzsxx@126.com,联系电话:86857035)。常州市推进终身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参考各辖市(区)、各单位的活动周工作方案、工作实效、宣传和总结材料等因素,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
  各地、各单位举办活动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要求,节俭办活动,努力提升活动周的服务成效。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常州市文明办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文广新局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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