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委会,常州经开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宣讲“春风行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宣贯工作,开展好“春风行动”。市安委办近期组建安全生产宣讲团,为各地、各部门提供菜单式的宣讲内容。
请各地、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于4月15日前集中宣讲“春风行动”实施方案以及联系处室、联系人名单(附件1)报市安委办,5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统计表(附件2)及先进企业名单(附件3)报市安委办。联系人:毛亚晓,联系电话:85683116,邮箱:402709804@qq.com。
附件:1.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处室和联系人名单
2.各地各部门集中宣讲“春风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3.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先进企业名单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
附件1
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处室和联络员名单
区(部门)(盖章)
处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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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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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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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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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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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各地各部门集中宣讲“春风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区(部门)(盖章)
《宣贯方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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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团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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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宣
讲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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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教材》播放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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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手册发放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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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宣传专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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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推送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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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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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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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市级部门统计数据为市级层面活动开展情况。
附件3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先进企业名单
区(部门)(盖章) 填报日期:
注:市级部门填报市级层面选树先进企业名单。本年度第一季度先进企业名单请于5月10日前报送,以后每季度先进企业名单请于次季度第一周周三前报送。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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