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勇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以生态理念整治农村河,筑牢‘生态中轴’基础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现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提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工作指导,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多部门协作,齐抓共管,高效推动农村水生态、水环境持续向好。
《2021年度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强化河湖长制,推进农村河道疏浚及生态河道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长期重点任务。我市坚持生态优先,山、水、林、田、湖、村舍共生的规划理念,以恢复农村水系功能、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为目标,在实现农村河道疏浚常态化基础上,通过河道清障、水系连通、岸坡整治、生态修复、长效管护等措施,坚持不懈地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至2021年末,我市已经建成省级农村生态河道252条,覆盖率占比36.48%。
在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中,我市突出源头整治,优化政策引导,强化监督管理,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向自然村延伸,促进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大力扶持绿色畜禽业、种植业,发展高质量渔业;组织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专项行动,推进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排查、修复和建设,减少污染物入河。
市级财政稳步落实农村河道整治、河湖长制推进等项目的资金保障服务,农村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多年均被列入市水利局与市财政局共同编制《市级农村水利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竞争立项名录。2021年市财政局与市水利局联合印发《常州市市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农村河道综合整治通过项目法进行分配,“示范河湖”等幸福河湖建设、小微水体河长制示范村建设等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给予奖补。2019-2021年,市级财政累计投入河道建设与管护资金8220万元。其中,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资金4000万元,通过“竞争立项,示范引导”的模式,按照每条河道补助200万元的整治标准用于20条河道整治和生态修复;河长制相关工作经费4220万元,用于“两违三乱”整治、河道长效管护和小微水体环境改善等方面。
二、下阶段工作计划
下阶段工作将根据全省乡村振兴考核要求,继续坚持政府主导,持续强化部门协作,集聚资源要素,以生态理念持续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筑牢“生态中轴”基础,倾力彰显“江南水乡”风貌神韵。
1.修订“十四五”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规划
结合我市现阶段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进度,市水利局《2022年度全市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工作意见》将科学修订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规划纳入年度工作安排,规划修订在2025年底全市县乡级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达到65%的基础上,增加农村居民家前屋后村级河道建设规划内容。市水利局将督促各辖市区今年上半年完成“十四五” 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规划修订工作,并及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2.落实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作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将抓好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水利相关政策落实。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水利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之间的统筹衔接,加大对农村河道整治、农村河道管养等农村水利的投入力度。根据我市涉农资金管理统筹整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省市工作部署和当前政策导向,在年度水利专项预算中继续安排资金用于支持各辖市区农村河道整治、河湖长制推进等相关工作建设。同时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加大对我市转移支付力度,支持我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3.共享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经验
市水利局年内编制完成《常州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技术指南》,根据不同的地形地貌、水系水情,对农村河道生态环境进行调查与诊断,对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的设计与实施提出指导性意见,从技术层面为我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提供设计样板,共享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经验。同时,加强经验总结,通过一些成功案例的展示,示范引导、典型引路,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
4.发挥基层河长及河长办作用
基层河长既是河道治理与保护的重要力量,更是直接责任人,下阶段工作中将进一步发挥基层河长熟悉所辖区域内河道水体、社会管理等方面具体情况的优势,按规开展巡河活动,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办参谋、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等作用,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组织协调解决,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实现河道水体的长效管理,切实做好河道治理与保护工作,督促整体管护水平提升,进一步探索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模式,形成亮点引领。
5.加强农村生态河道考核和绩效评价
2022年市水利局将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态河道考核评估办法,优化考核指标,对农村河道建设和长效管理提出更明确的要求,持续组织开展生态河道考核认定工作,对各地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同时,加大考核评估结果的运用,直接与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相挂钩。市级财政将持续对相关专项资金投入开展绩效评价,对于绩效差的地区,在下一年度资金分配时少分或者不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于建设成效差、群众意见多的地区给予通报批评。
签 发 人:是 峰
经 办 人:潘伟良
联系电话:85682178
常州市水利局
2022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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