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
现将《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苏安监办〔2017〕3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省局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请各地区安监部门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总结及监管执法情况报送市局职业健康处,联系人:张耀忠,电话:85683120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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