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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财政局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3x/2022-0006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财购〔2022〕13号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2022-08-04 公开日期:2022-08-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有关内容
常州市财政局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财政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要求,强化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执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加大重点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力度,提升政府购买绩效,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25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重点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意义,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政策要求,自2022年起全市将重点推进政府购买城乡社区、公共卫生、基本养老、就业、教育、助残、法律、文化体育、社会救助、交通运输、应急等与民生密切相关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力度,其中:市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体育局和残疾人联合会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重点部门。

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目录管理

市级各主管预算单位在《江苏省2023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省级指导性目录》)基础上,根据省、市政策要求,结合本系统、本部门工作职责、年度重点任务、行业特点和预算安排情况,对相关三级目录作进一步的细化和说明,报送市级财政部门,其中:涉及特殊性事项,可纳入三级目录的“其他类”。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重点部门可在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编制本部门、本系统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经市级财政部门审核后联合发文。市级财政部门负责编制和修订年度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各部门应严格对照目录内的项目清单,规范开展政府购买服务。

三、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要纳入预算。对预算未安排的事项,不得开展购买服务;在落实各项民生政策中,对不符合有关管理要求和未履行相关规定程序的服务事项,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不得将已纳入政府购买指导性目录的事项作为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依据。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全过程绩效管理,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金额较大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应加强需求管理,在开展需求调查同时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查;各辖市(区)财政部门、常州经开区财政部门每年应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项目数量不得少于2个。

四、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相关《目录》,规范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政府购买服务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严禁将行政执法事项及其他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服务外包,严禁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举债融资、违规签订用工合同和协议。各级国家机关不得擅自变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质,不得通过指标划转方式将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委托所属或其他企事单位代为采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提供公益性服务,相关经费直接由预算拨款安排,不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不得开展或承接上级或其他国家机关发布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必须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且不合适通过市场方式提供的服务,不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保障由预算拨款方式,转为政府购买方式,其收入纳入事业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税后收入由事业单位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支配。

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部门要统筹规划,建立健全本部门、本系统政府购买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技术要求的标准化体系,鼓励各地、各部门跨行政区域实施联合带量采购。

各级财政部门要发挥好监督作用,定期组织检查,督促主管预算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发现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

五、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报送

各辖市(区)财政部门、常州经开区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报送工作,按要求报送工作情况报告、信息统计表、绩效评价项目、典型案例和年报数据,报送情况纳入年度政府采购考核范围。

请市级各主管预算单位(含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部门),于2022820日前,根据《省级指导性目录》向市级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涉及三级目录相对应的服务项目和具体明细内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将直接按全省统一的三级目录执行,不再新增或完善相关项目明细内容;各辖市(区)财政部门、常州经开区财政部门和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部门,于20221110日前,向市级财政部门报送本地区、本行业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

联系人:杨鲁刚;联系电话:85681829

附件:1.《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2〕53号).pdf(点击下载)

         2.江苏省2023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pdf(点击下载)

常州市财政局

20228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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