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社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评估办法》(苏职鉴〔2014〕1号)和《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规程》(苏劳社鉴〔2001〕3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我市职业资格证书规范化管理,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现将《常州市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管理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常州市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管理工作规定》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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