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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5-0025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5〕302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5-12-01 公开日期:2015-12-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同意你局建设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食药监政法〔2015〕15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为实现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动态全程监管,推进“安心食品药品”工程,建立追溯、监测、诚信三大体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办〔2013〕32号)中“建设省级以下监管业务平台。整合已有业务应用系统,依据事权划分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四品一械’注册证核发、生产经营企业许可或备案、日常监管、应急管理、稽查执法等业务系统,并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的要求,同意你局建设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二、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建立包括业务标准、数据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的标准规范体系。

    2、搭建软件基础架构平台,实现统一数据规划、统一用户管理、统一访问门户和工作流管理。

    3、数据中心建设。建立监管相对人数据库、产品库和资料文档信息库等基础数据库。对上实现省局食品生产许可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数据迁移以及与省局药品生产安监系统对接;对下实现辖市区系统数据迁移或对接;横向对接市商务局肉菜流通追溯系统、市农委农产品生产数字化管理系统、凌家塘批发市场全检全测结果记录和索证索票监管系统以及“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和政务网站相关系统。

    4、业务应用系统整合和开发。包括行政执法系统(大案要案监管、日常监管、移动执法),公共服务系统(行政审批),信息监测系统(远程监管、检验检测汇总),内部管理系统(综合绩效、纪检监察、移动办公、任务管理、药检所OA)和决策支持系统(查询统计)。

    5、建设企业申报平台。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为200万元,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采购活动应按现行规定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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