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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审计局关于2017年度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014109656/2018-000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本机关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审发 〔2018〕30号 发布机构: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2018-04-23 公开日期:2018-04-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审计局关于2017年度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州市审计局关于2017年度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审发 〔2018〕30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全市审计机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落实《2017年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以完善制度建设为手段,以发挥审计职能作用为核心,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职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围绕目标任务,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自《常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年-202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印发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纲要精神,将任务内容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处室。围绕实施纲要确定的“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监管”两项任务,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探索,推进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为开展审计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审计理论研究计划,组织人员参与编写《江苏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指南》,通过理论研究促进审计项目工作开展。2017年共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项目1个。项目实施坚持“因地制宜、重在责任、稳步推进”的原则,根据各地主体功能区定位及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结合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确定审计内容。审计试点涉及到的领域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揭示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影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风险隐患。

  (二)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

  一是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质量检查,主要围绕项目质量控制、整改督查、审计处理处罚、行政指导、审计结果公告及内审指导工作等方面,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市审计机关范围内进行发文通报,通过检查的方式促进提升审计质量。二是按照“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加强日常沟通联系,先后十几次深入辖市区局现场指导审计工作及开展相关审计内容培训,如“财政同级审计”、“现场管理办法执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三是首次执行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审定制度,促进提升全市审计工作报告质量和同级审工作水平。

  二、坚持开拓创新,深入推进人财物管理改革

  (一)推进人财物管理改革文件制度建设

  我局成立人财物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推进人财物管理改革。先后赴南通、无锡、南京等周边兄弟城市审计局进行交流探讨,力求制度科学完备;深入溧阳、金坛、武进等6个辖市(区)局开展调研,听取基层需求,力求制度务实可行;加强与市级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沟通,向辖市(区)党委、政府征询意见建议,力求制度合理有效。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常州市人财物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八项改革内容,包括改进领导干部管理制度、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人员管理制度等。同时,配套制定了《县(市、区)审计局的考核办法》、《关于推进<现场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关于统一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报告的通知》等文件。

  (二)强化审计业务管理和领导

  一是促进辖市(区)局完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在市审计局的推动下,武进区审计局对原有的部门科室进行了调整,新设了法制科、计算机科,加强审计业务管理,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钟楼区审计局设立了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并配备了3个全额编制人员。二是扎口管理关键业务环节。对6个辖(区)的项目计划进行审定,对违反规定或超出审计范围的项目计划给出了明确的意见,进行了调减,并统筹全市40%的人力资源参加审计署及省厅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三是加大了对辖市(区)局考核和检查力度。对辖市(区)审计局的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作为对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

  (三)大力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

  我局以大数据审计为核心,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创新组织模式、管理方式和方法手段。一是培养计算机审计人才,选派人员赴审计署参加计算机中级培训,开展各类信息系统软件培训,提升审计人员计算机水平。二是建立了政府(公共)资金审计平台,目前已经部署了社保、住房公积金、财政、地税数据审计系统,形成了数据采集处理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三是着手启动“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建设,配备专门机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建设,积极搭建基础支撑环境,加大网络、服务器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三、坚持依法审计,高效履行部门工作职能

  一年来,根据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共开展审计项目42个,查出问题金额105.19亿元(其中,违规金额15.21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89.98亿元),审计处理处罚25.30亿元,审计后促进增收节支2039万元,审计移送处理事项8项,提出审计建议72条并被全部采纳。

  一是深化开展同级财政审计。执行“三审制”工作要求,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及其预算工委、财经委分别进行汇报,报告揭示8类34方面问题,得到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要求有关方面积极落实整改。

  二是有效实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扶贫审计”将发现的疑点线索移送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创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有效覆盖重点部门和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审计形成的“审计要情”,得到市长和分管副市长批示督查;援疆建设项目——乌恰电视台,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奖”。

  三是认真组织经济责任审计。首次执行《常州市市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和计划管理办法》;组织召开市管单位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推动加强内管干部监督管理。截至目前,我局已对档案、民政、人社等14个部门单位,开展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延伸审计下属单位78个。

  四是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审计。先后完成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现代传媒、常溧高速、文化广场等项目的年度审计报告,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跟踪审计继续推进,中医院急诊病房综合楼、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的跟踪审计进点;继续做好报业传媒大厦、青洋路高架等项目的跟踪审计。

  五是积极开展各类专项审计。主要围绕就业专项资金、社会救助资金、市级城市长效管理专项资金和市区学前教育资金投入、管理运行情况等分别开展了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此外,我局还直接选派2名干部参加市委巡察组,累计抽调36人次参与有关案件查办、专项检查。

  四、健全法制体系,着力推进审计法制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我局专门成立了局学法用法领导小组,以“一把手”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并将法制综合处、业务监督处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纳入其中,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高效运行、保障有力的常态格局。

  (二)健全法制机构。推进审计法制队伍建设,注重法律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不断探索执法监督、行政复议队伍的专业化和规范化。积极开展法制机构人员轮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三)完善制度保障。一是出台并实施了《常州市审计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深入开展审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审计机关建设,提升依法审计水平。二是印发了《2017年全市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着力夯实普法根基,着力推动普法紧贴基层、深入群众,切实发挥普法在法治审计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四)拓展法治宣传途径。制作了法治宣传展板,走上医院、学校附近的街头,布置张贴法治宣传展板。法治宣传展板共分为四个部分,向广大市民普及了审计法律基础知识、审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经济责任审计以及人财物管理改革方面的内容,促使国家审计机关进一步走入公众视野,让法治理念深入群众、温暖人心。

  (五)深化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设立了法律顾问,形成了以审计法制部门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围绕重大行政决策、审计项目实施、审计成果深化等内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保障机制,助推依法审计的实现。

  (六)按时清理相关文件。按照《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明确了专门人员,组织开展本部门清理工作,负责对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市政府文件进行清理,提出清理意见,并按规定报送。经清理后,宣布失效类文件7个,继续有效文件5个。

  五、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规范审计行为。一是严肃审计工作纪律,明确审计“八不准”纪律,严格执行“两公示”制度,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二是开展审计项目回访,我局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深入业务一线,重点监督审计组执行“八不准”工作情况,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工作招投标情况,审计质量复查工作情况,审计结果整改工作情况。

  (二)强化审计整改。专门成立审计业务监督处,实时跟踪审计问题整改情况;与市纪委等部门形成合力,联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专门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重点单位开展实地督促、核查,并将同级审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

  (三)开展“双公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有关精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局结合已出台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在法律法规确定的范围内编制了行政处罚公示目录。同时,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对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公示时效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范,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双公示”工作落到实处。

  (四)推进文明执法。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将强化监督与柔性执法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切实提升审计监督与服务水平。

  六、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一)深化党组议事规则。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实事求是、集思广益、有议有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局党组议事和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程序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不断提升领导班子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出台了《常州市审计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均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确保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三)增强审计干部法治意识。一是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学法用法作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年共安排学法4次,先后开展了关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常州市2017-2018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常州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策汇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法律风险与防范》等法律、法规知识的专题讲座。二是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书制度,提升领导干部履职意识和法治意识。三是积极开展法制培训,每年组织参加市法制办开展的法制培训,并将法律知识纳入夏训的重点内容,四是充分利用专题讲座、道德讲堂、夏季培训等有效形式,组织审计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利用审计干部微信群,以原文转载、时事评论、案例警示、展播廉政动漫、发送纪律教育提醒短信等形式进行经常性学习,取得了实效。




常州市审计局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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