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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常州市数字化学习研究优秀项目评比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4-0014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研〔2014〕5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4-08-11 公开日期:2014-08-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部署开展常州市数字化学习研究优秀项目评比工作
关于开展常州市数字化学习研究优秀项目评比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为深化我市数字化学习的研究,总结提炼数字化学习研究的成果,分享交流数字化学习研究的思路、策略,鼓励和带动更多的学校、教师积极开展数字化学习的研究,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开展常州市数字化学习研究优秀项目的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参加数字化学习研究优秀项目评比的研究主体可以是省、市数字化学习研究试点学校,也可以是非试点学校,省、市数字化学习研究试点学校至少申报一项,非试点学校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申报;研究主体可以是区域研究部门(包括研训中心、教研馆、电教中心等),也可以是致力于数字化学习研究的其他单位团体(包括名教师工作室),要求各辖市区的电教中心(馆)至少申报一项。
  2.数字化学习的项目可以是在课程、教材、教学、评价、管理等五个领域的改革和创新,也可以是数字化学习必需的技术环境、服务平台、学习资源、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的思路、策略和产品。
  3.参加数字化学习研究优秀项目评比的所有项目必须已经付诸实践,并取得实效。
  4.参加数字化学习研究优秀项目评比的所有项目必须提供成果申报表(附件1、2),数字化学习优秀项目成果报告各一份(具体参考“附件3”的格式,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同时,就项目的具体内容、成果制作成5-8分钟的微视频,上传到“教学新视野(常州市数字化学习研究优秀项目成果专栏”。
  5.微视频格式。各校报送的微课程必须是WMV或MP4 格式(图像大小720×576或以上,比特率512Kbps,帧率不低于25FPS/秒)。视频时长5至8分钟,大小不超过80MB。每个微视频设置片头及片尾,时间为各6秒。
  二、评比流程
  1.7-8月份数字化学习研究优秀项目评比发文,各单位确定参评项目。
  2.9-11月份,各单位总结、提炼项目成果,撰写成果报告,制作项目介绍微视频并上传至“教学新视野”网站“微研究”版块中的“数字化学习研究优秀项目成果”专栏中。
  3.12月份,组织专家评审,本次项目评比将根据申报数量,按10%、20%、30%的比例评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特别优秀的将给予特等奖的奖励。对获奖的项目除了发放获奖证书外,还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2015年1月召开颁奖大会。届时将结集编印“常州市数字化学习研究优秀项目成果集”,并特别邀请教育信息化的专家对常州市数字化学习研究的实践创新进行点评,引领常州市数字化学习研究的方向。
  三、参评方法
  1.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可参照本方案,制订本区域的数字化学习研究优秀项目评比,并组织专家评委评审,对优秀项目帮助加工提炼,并对区域数字化学习研究的创新实践引领方向。
  2.参加数字化学习研究优秀项目评比可以由区域推荐,也可以自荐(自荐申报的,需到各区县相关负责机构备案)。可以以单位名义申报(附件1),也可以以个人名义申报(附件2),以个人名义申报的,主要研究人员不得超过5人。
  3.所有参加评比的申报表、项目成果报告电子稿请发电子信箱:djghy@czedu.gov.cn,邮件命名为:XX校数字化学习研究项目成果。
  介绍微视频请上传到(教学新视野,“数字化学习研究优秀项目成果”专栏)。 
  4.每个单位统一发放一个上传视频的用户账号,由专人统一上传,具体账号请到各电教机构查询。
  5.本次数字化学习研究优秀项目评比联系人黄炎(13961195786)。
  
  附件:
  1.常州市数字化学习研究成果申报表(单位)
  2.常州市数字化学习研究成果申报表(个人)
  3.报告样式举例

 

常州市教育局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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