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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7-000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本机关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7〕5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7-01-09 公开日期:2017-01-13 废止日期:2020-11-24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土资源监管责任,持续加强对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促进国土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土建设,根据国土资源部、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与我市开展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同步,开展2016年度卫片检查工作。通过开展卫片检查,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评估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督促依法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评估检验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转变,进一步促进我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二、检查对象
  2016年度土地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
  2016年度矿产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三、时间安排
  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步骤和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阶段(4月30日前)。各辖市、区将卫片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同步开展,依据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的合法性判定成果以及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对照有关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逐宗开展实地核查。对所涉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严肃依法依规落实查处整改;对在日常执法监管中已经立案查处但尚未结案的,依法抓紧推进结案,积极消除违法状态。各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初步数据成果,于4月30日前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国土局。
  第二阶段:市级督查验收阶段(5月1日—5月20日)。市国土局组织对各地自查整改成果上报数据开展书面审核,对各地拆除、复耕情况逐宗实地核实,并出具验收意见。市政府组织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成员单位,对各辖市、区年度卫片执法工作开展市级督查验收。通过书面审核、实地检查和市级督查验收,对发现上报数据不真实,存在不报、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退回限期整改纠正后重新上报,并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或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查处整改落实不到位情况突出的,不得通过验收。各辖市、区根据市级督查验收结果进一步改进完善,于5月25日前将本地区2016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和数据成果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国土局。5月30日前,市级完成数据审核验收,向省级报送自查整改成果资料。
  第三阶段:市级警示约谈及问责阶段(5月21日—5月31日)。根据市级督查验收结果,比对日常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情况,对日常履职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地区,由市政府开展警示约谈工作,督促相关地区进一步落实查处整改。对查处整改后仍符合责任追究条件的,启动问责程序。根据卫片检查结果,将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违规问题严重、涉土信访问题突出的镇(街道),列为“土地执法重点镇(街道)”进行重点执法,采取限制性监管措施,开展约谈和问责等。
  第四阶段:迎接上级督查验收阶段(3月—6月)。各辖市、区要认真做好迎接省级督查督导及审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结合省级督查、审核意见,切实做好有关查处整改工作,及时完善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辖市、区要高度重视,对2016年度卫片检查的新变化,尤其是对将卫片检查与全域土地例行督察相结合工作给予密切关注。要将卫片检查作为政府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以规范查处违法行为和推动查处整改落实到位为重点,扎实推进查处整改,消除违法状态。国土资源部抽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即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好相关迎检和案件查处工作。
  (二)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各辖市、区是卫片检查自查整改的主体,对查、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在图斑核查阶段,要排查彻底、数据翔实、定性准确;在违法查处阶段,要坚持以消除违法状态为标准,做到查人查事双到位。各地报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最终成果数据,须经本级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自查工作结束后,对2016年度卫片检查全部遥感监测图斑,按照一卷一册进行立卷归档。市国土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选取重大典型案件进行直接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
  (三)齐抓共管,深化联动执法。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国土主体、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科技支撑”的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国土部门要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农业、安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违法违规行为,发挥执法整改合力作用;国土部门内部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综合执法内部联动工作机制,发挥综合效应;强化公众参与意识,宣传引导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充分发挥科技平台在动态巡查、卫片检查和日常监管中的作用。
  (四)建立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日常执法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整改违法行为,着重推动执法方式的转变,努力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积极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建立卫片执法倒逼机制,健全年度卫片检查结果与日常执法工作成效相挂钩的奖惩机制,将卫片检查结果与日常执法监管结果印证比对,对日常执法工作履职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追究责任,问题严重地区,可启动约谈、问责程序。
  各地各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要及时与市政府办公室、市国土局联系。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郑跃进,电话:85680271;市国土局联系人:赵迅燕,电话:88060737。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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