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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67/2013-0002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水办〔2013〕62号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2013-12-25 公开日期:2013-12-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
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

各辖市、区水利(水务)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要求和水利部、水利厅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现对我市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不断深入和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
    二、“回头看”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覆盖”情况。对照集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要求,查看是否做到单位一个不丢、细节一个不漏、死角一个不留,是否达到全覆盖、零盲点、无遗漏。具体是:查有无没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管部门和单 位;查有无应当检查而没有查到的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已检查单位查有无没有查到的环节、细节和死角。
    (二)事故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查看项目法人和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做到了零容忍。一查对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实行了登记、治理、验收、销号;二查对隐患是否已经治理或对一时无法治理的隐患落实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三查重大隐患是否做到及时挂牌督办和销号管理,治理责任人、监管负责人和政府督办责任人是否全面落实;四查是否产生新的隐患。
    (三)事故责任追究情况。查看今年来是否发生伤亡、涉险和财产损失等安全生产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已发生的事故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并举一反三开展安全教育。
    (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一查责任体系是否建立,责任是否落实;二查制度是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应急体系是否完备;三查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配备;四查安全投入是否有保障;五查员工培训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
    三、“回头看”方法步骤
    (一)单位自查自纠。查看单位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过程中,是否存在检查责任不落实、检查走过场、检查不到位的情况。各单位立即对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大检查的要求和回头看的重点,逐项复查,对检查中不到位的环节和不规范的做法进行补课,对自身难以整改和治理的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政府,并采取应急防范措施。
    (二)迎接上级抽查。水利部、流域机构、省厅和市水利局将选派领导、专家组成检查组,在2014年元月上旬,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对水利重点项目、生产事故易发、多发领域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长效机制。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落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落实人员,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辖市(区)水利(水务)局和局属长江处、河湖处、城防处、建设处要将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联络员按附件3上报市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加强“回头看”信息收集,及时发现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于2014年1月10日前报送2013年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总结、本次“回头看”总结及相关报表。
    联系人:常州市水利局办公室臧晓燕
    联系电话:85682201

       

    常州市水利局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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