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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安监局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索 引 号:014110243/2013-000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监〔2013〕3号 发布机构:市安监局
生成日期:2013-01-06 公开日期:2013-01-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安监局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常州市安监局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常安监〔2013〕3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全局年度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明确权责,健全制度,规范文本,严格执法,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内外监督考核体系、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体系等三大体系,为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人性化行政执法夯实了根基,也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我局2012年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建体系,构建依法行政工作平台
组织领导和体系建设是依法行政工作的命脉,必须构建良好工作平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更上新台阶。
    (一)优化组织体系,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
    2012年,为更好地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对我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以一把手为组长,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组员。形成了主要领导全面抓,副职领导分别抓,处室领导具体抓的依法行政推进模式。
    (二)优化制度体系,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保障
    2012年,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更广泛地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性文件的规定,在继续执行以往制度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常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常州市安全生产说理式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常州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强化烟花爆竹监管、新闻发布、行政执法全过程说理等提供制度保障。
    (三)优化计划体系,确保依法行政有序推进
    年初,我们制定了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内容、主要措施等方面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明确。每周,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确保全年计划能得到有效执行。另外,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章的要求,制定了201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报政府批复后印发,对全年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总体规划,明确工作要点。
    二、统筹安排抓教育,打牢依法行政思想根基
    2012年,我局一如既往地将提高安监人员的素质作为关键工作来抓,在注重全方位覆盖的同时突出重点。
    (一)坚持贴近实际抓全员
    一是按照3年全员轮训一次的方案参加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2012年,共有15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学习和巩固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知识;二是利用自有条件,邀请专家来局授课,今年共有64人参加了江苏省行政执法初训、复训班;三是通过公务员学习网自我学习,全体公务员均自觉参加了学习并达到规定积分,圆满完成了学习计划。
    (二)坚持高点定位抓提升
    一是外派学习抓提升。通过中短期集中学习的方式,将国外先进的职业健康行政执法理念学过来,再通过集中授课的方式传下去,用于指导具体的执法工作;二是党校培训抓提升。全体局领导和部分新任职人员,集中参加党校的培训,学习十八大精神以及如何提高执行力和依法行政能力课程。
    (三)坚持学以致用抓效能
    “以学助用,以用促学,学用相长”是我们行政执法一贯的理念,每年,我们都组织一线执法人员作为学生聆听市政府法制办对我局执法案卷的点评,不断改进我们自身的不足。又将他们作为老师对各辖市、区的执法案卷进行检查并打分点评。通过不断的学,经常的用,实现行政执法能力不断的提升。近年来,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了省局、市政府以及行政相对人的充分认可:行政执法宣传最近四年三次优秀、行政许可案卷连续四年市级优秀、相对人送来“心系企业排忧解难,高效务实为民服务”锦旗、连续六年“零投诉、零举报、零复议、零诉讼”。
    三、突出重点求实效,健全依法行政执行机制
    2012年,我们依然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以及日常执法为重点,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一)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理相结合,推进行政处罚
    惩治违法违规行为,预防事故发生或再次发生,实现生产秩序良性运行,是我们进行行政处罚的本质目的。为此,我们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的同时,加大预防性惩处力度。2012年,共发出处罚决定书49份,其中预防性惩处34起,含警告1起、罚款33起共计8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起共计28万元、责令改正1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3起;事故惩处15起,罚款金额共计192万元。
    (二)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严格行政许可
    我局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实行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全力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提前预告、限时办结制度。在推行服务先行的同时,我们双管齐下,从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两路严把行政许可入口,凡是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未保障必要的安全投入、未完成高危工艺自动化改造、未达到基本从业人员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符合基本安全条件、评价报告与现场有出入等情况的企业,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不予换证申报。全年共受理行政许可3239项,办结3238项。从10月份开始,现场核查了危化品企业84家,责令整改47家,复查47家,未达到整改要求的1家,不予许可2家。
    (三)全面普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强日常执法
    2012年,我们在通过长效管理巡查、执法计划执行检查、“红色”企业抽查、特殊时段巡查以及对违法企业整改情况督查进行全面普查的同时,继续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冶金、建筑安全、建筑消防设施、电梯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查各类隐患,突出事故预防,努力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年累计排查生产经营单位26594家,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50236项,整改48591项,整改率96.7%,其余正在按计划整改;落实隐患治理资金236.4万元。对习惯性违章、无证无照经营、不穿戴防护用品等老问题深入打击,共查处2338起,对问题突出的单位紧盯不放,定期汇报整改情况。
    四、强化监督促规范,完善依法行政保障格局
    2012年,我们进一步健全行政监督机制,有效整合行政资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格局基本形成。
    (一)行政处罚行为监督从严从紧
    一是自我审查一丝不苟。每一起执法案卷都经由承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两道审查,对事实、取证过程、法律适用等进行认定和再认定,确保每个案卷全过程合法合理;二是法制部门严格把关。按照“十个不放过”强化案件的审查:执法主体不适格不放过,受罚主体不确切不放过,违法事实不清楚不放过,证据材料不确凿不放过,案件定性不准确不放过,法律适用不适当不放过,自由裁量不规范不放过,程序不合法不放过,超越职权执法不放过,文书不规范不放过。通过强化法制审核,我局的行政执法行为越来越规范,案卷质量也越来越高,得到省、市行政执法检查组的高度肯定;三是集体审议坚持原则。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或者影响较大的案卷,我们始终坚持局领导集体审议原则,执法人员全面汇报执法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业务处室从专业角度对案件进行分析,法制部门从法律适用角度对案件提出观点,领导根据各方的分析进行综合评判,并按照多数决的方式作出集体决定。对行政处罚案件,我们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充分适用比例原则,在最大限度保障相对人利益的情况下发挥最好的教育效果。四是重案报备及时迅速。对于罚款2万元以上、没收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产停业整顿、撤销有关资格、岗位证书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的,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及时向省局报备,全年共向省安监局和市政府法制办报备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35起。五是网络通报毫不留情。对行政处罚网络登记情况我们定期向各处室及其分管领导进行书面通报,督促有关处室和辖市、区及时录入相关信息,接受各方监督。
    (二)行政许可行为监督三管齐下
    行政许可作为一种授益性行为,对实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有着重大影响。为此,我们通过三种手段来确保行政许可过程合法合理高效。一是领导现场监督。每日,都有一名局领导蹲点行政服务窗口,指导和督促行政许可整个流程运行;二是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通过“三合一”网络跟踪,对许可过程的效率等方面进行监督,对行政迟延发出警告,并出具书面建议;三是法制部门的监督。通过对案卷的查阅,审查行政许可的四大环节是否涉嫌违法或者存有履行瑕疵,全年未发现有时效、流程、内容异常等情形。
    (三)其他行政行为监督多措并举
    一是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接受人大、政协、同级人民政府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二是通过执法计划报批、执法案卷检查、执法证件注册、权力分解核查、规范性文件报备、财务收支审计等方式接受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监督。2012年,1项执法计划报市政府批复通过、6份行政许可案卷被法制部门检查并获得优秀、43份执法证件完成网络和书面年度注册、2012年度财政预决算顺利通过财政部门审计、199项行政自由裁量权经法制部门和信息中心校验通过、1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3份部门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报备;三是通过“三合一”网络运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行政执行力和政府公信力的监督。2012年,在“三合一”网络平台流转的3285起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事项,未有一起网络红灯,全部符合市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
    2012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距离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管理的创新力度不够,二是制度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步性不够;三是行政监督的主动性不够。2013年,我们将奋进开拓、锐意进取、扬长避短、与时俱进,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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