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号总第7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常州市审计局自2021年3月2日至4月30日,对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2020年,市财政下达240家部门(单位)的预算资金共计154.24亿元,实际支出150.17亿元(基本支出63.20亿元,项目支出86.97亿元),其中“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合计1.09亿元,较上年下降34.09%。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市财政和各部门(单位)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支出管理,但在预算执行的合规性、财政政策执行的规范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1.预算科目之间自行调剂使用
抽查发现,部分单位经费支出未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之间、不同项目支出之间自行调剂使用,合计776.52万元。
2.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
抽查发现,部分单位无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合计12.43万元;部分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合计125.29万元。
3.无预算列支下一年度经费
抽查发现,部分单位提前列支2021年度活动费、服务费、项目尾款等,合计137.73万元。
(二)财政政策和财经纪律执行方面
1.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一是加油卡充值、电费预存超过实际需求。抽查发现,部分单位公务用车、公务船艇加油卡2020年充值53.44万元,年末余额74.25万元;部分单位以预存方式结算电费,2020年预存电费103.21万元,年末电费账户结余77.59万元。
二是对工会补助超过实际需求。抽查发现,部分单位2020年补助工会经费合计178.85万元,年末工会滚存结余合计136.57万元。
三是建设项目专户资金闲置。抽查发现,截至2020年末,市住建局高架一期、高架二期工程专户有967.76万元资金闲置。
2.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
抽查发现,2020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有3个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人数占比未达到规定比例,涉及采购金额232.93万元;市城建档案馆分6个批次购买档案整理及归档服务,未执行政府采购,涉及采购金额37.50万元;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公务用车未执行定点维修规定,涉及维修费用2.81万元。
三、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预算决算管理水平。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预算单位要提高预算、决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项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做到“无预算不列支,有预算不超支”,推动建立健全预算决算管理体制机制。
(二)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预算单位要树立绩效观念,加强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建立盘活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相挂钩的机制,使得财政资金加力提效。
(三)进一步推进财经运行管理规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预算单位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控制大额现金支出,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大支出的优化整合力度,压减不必要的行政经费,全面提升收支管理能力及水平。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常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意见,目前相关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中。
常州市审计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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