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23年度常州市“最美养老护理员”和 “最美养老院长”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72/2023-0003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养老服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民养老〔2023〕16号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2023-10-08 公开日期:2023-10-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从业者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根据《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民养老〔2021〕17号)等精神,经研究,市民政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常州市“最美养老护理员”和“最美养老院长”选树宣传活动。
关于开展2023年度常州市“最美养老护理员”和 “最美养老院长”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民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常州市福利院:

为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从业者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根据《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民养老〔2021〕17号)等精神,经研究,市民政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常州市“最美养老护理员”和“最美养老院长”选树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中的负责人、院长以及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的养老护理员。

(二)评选名额。全市选树20名“最美养老护理员”(10名养老机构护理员,10名居家社区养老护理员)和10名“最美养老院长”。

二、评选条件及要求

(一)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条件

1.热爱养老事业,对老人富有爱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在老人及亲属中满意率高,具备出色的工作实绩或感人事迹;工作认真负责,服务严谨细致,严格遵守养老服务各项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养老服务专业技能;

2.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满2年以上,目前仍在一线岗位上工作,在本岗位上无违规违纪行为,所在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证照备案齐全。

3.长期(5年以上)从事养老护理服务工作,在区级及以上养老护理相关技能比赛和培训获得优异成绩的,以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养老护理员可优先推荐。

(二)最美养老院长评选条件

1.热爱养老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从事养老事业2年以上的院长或副院长。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有团队凝聚力和影响力。机构管理规范、设施完善、制度健全、服务质量好、老人及家属满意率高,在养老行业有较高的认同度。

3.具有较丰富的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和专业经验,在生活照料、康复促进、心理增能、情绪疏导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提供创造性服务,能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对养老服务机构不良事件进行预案。任职期间机构年检合格,无重大责任事故和非正常死亡事故。

三、评选程序

(一)报名推荐。在自愿参评基础上,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和常州市福利院根据评选标准于10月26日前向市民政局申报推荐人选。具体推荐名额如下: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各推荐2名养老机构护理员、2名社区居家养老护理员、3名养老机构院长,常州经开区推荐1名养老机构护理员、1名社区居家养老护理员、1名养老机构院长,常州市福利院推荐1名养老护理员。推荐材料包括:

1.填写《2023年度常州市最美养老护理员推荐表》和《2023年度常州市最美养老院长推荐表》(见附件1、附件2),一式三份;

2.  8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

3.能展现个人风采的工作场景高清照片两张(电子版);

4.获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荣誉、参与对员工或者老年人家属进行护理知识技能培训、优秀照护计划和发表的论文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电子档)

(二)专家评审。市民政局组建评选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在此基础上推选出建议名单。

(三)公示通报。经会议研究确定人选后,在微信公众号、民政网站以及相关政务新媒体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结束后同,正式确定人选名单,并颁发相应荣誉证书。

(四)事迹宣传。组织相关媒体对先进事迹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向全社会展示养老护理员和养老院长的职业风貌和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选树活动,是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展现养老服务事迹、提升养老服务工作形象的重要举措。各辖市区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部署,规范组织,认真做好征集推荐和推广宣传工作。

(二)严格把关、公平公正。推选过程中要坚持“透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面向基层一线,推荐人选事迹生动鲜明,业绩突出,能产生积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大新闻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先进事迹,激发广大养老从业人员立足岗位、爱老敬老的工作热情,提升养老从业人员的社会认同感和尊崇感,营造全社会尊重关爱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曾子涵,85681599,邮箱:czmzylfwc@126.com。

附件:1.  2023年度常州市最美养老护理员推荐表

2.  2023年度常州市最美养老院长推荐表

3.参评人员推荐汇总表(辖市区)

常州市民政局

2023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年度常州市最美养老护理员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照片

籍 贯

出生日期

学 历

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

养老机构

名称

联系电话

从事养老

护理年限

 年 月至今

培训经历和奖励情况

先进事迹材料

辖市(区)民政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民政局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23年度常州市最美养老院长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照片

籍 贯

出生日期

学 历

职 称

养老机构

名称

联系电话

在职(院长)年限

   年 月至今

培训经历、工作成果、奖励情况

先进事迹材料 

辖市(区)民政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民政局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参评人员推荐汇总表(辖市区)

序号

推荐最美护理员或院长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养老机构名称

从业年限

联系电话

主要成果(荣誉、论文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