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财政局、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联合公布的《关于印发2015年度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公路甩挂运输试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财办建〔2015〕1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
1.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下同),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中型载货车;
2.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0年的危险品运输(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上使用性质登记为危险品运输或危化品运输,下同)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重型载货车(含厢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集装箱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下同),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中型载货车。
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上述半挂牵引车、载货车范围。
补贴标准: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8000元人民币,中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3000元人民币。
二、201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领时间
2015年9月21日至2016年1月31日。车主逾期申领补贴资金的,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三、201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领地点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设立常州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联合服务窗口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共同负责。
委托常州常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受理和初审车主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并实行集中审核。常州常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是常州市依法设立、具备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信息管理系统(原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条件、能够出具江苏省商务厅印发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承担常州市老旧汽车车辆回收拆解工作。
联合服务窗口设立在常州市车辆管理所一号楼二楼机动车报废窗口(地址:常州市天宁区中吴大道1519号,邮编:213003,联系电话:86901508)。联合服务窗口办公时间为每个工作日8:30至16:30,以方便车主办理补贴资金申领手续。
常州市区(含武进区)车主直接至联合服务窗口办理补贴资金申请手续,金坛市、溧阳市车主到常州常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溧阳分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规定材料,由金坛分公司、溧阳分公司代车主至市联合服务窗口受理和初审补贴资金申请材料。金坛分公司地址:金坛市龙山路39号,联系电话:82821105;溧阳分公司地址:溧阳市清溪路59号,电话:87382018。
四、申请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资金的车主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也可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或者从市商务局网站下载);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
3.《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废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5.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五、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和其他有效形式,加强政策宣传,使车主准确了解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统筹协调各个环节,确保补贴资金申请受理和发放工作正常运行,做到应补尽补。
六、常州常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收到报废车辆后,应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如实录入车辆报废回收相关信息,按有关规定及时对车辆进行解体,向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二联、三联、五联),并自收到车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四联)等交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向车主交付《机动车注销证明》。
附件:《201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点击下载)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商务局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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