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直属文博单位:
现将江苏省文物局《关于加强全省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
请有关单位于5月10日前将2018年省文物局联合公安、气象、消防部门督查反馈的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上报。
请有关单位每半年向市局报送文物安全半年报统计表(《文物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统计表》《文物安全案件统计表》和《文物行政违法案件统计表》)。上半年于当年6月5日前报送,下半年于当年12月5日前报送。
附件:1.文物安全半年报统计表
2.江苏省文物局关于加强全省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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