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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放心餐饮示范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60/2013-0002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食品药品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监控〔2013〕109号 发布机构:市卫生局
生成日期:2013-05-06 公开日期:2013-05-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放心餐饮示范工程”实施意见:2013-2015年打造1000家“放心餐饮”示范单位;提升餐饮行业从业人员道德水平;探索有效的餐饮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模式。
关于印发常州市“放心餐饮示范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卫监控〔2013〕109号

各辖市、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根据常州市委《关于印发<常州市2013年重点工程>的通知》(常发〔2013〕2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现将《常州市“放心餐饮示范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常州市“放心餐饮示范工程”实施意见

    

常州市卫生局

2013年5月6日

    

 常州市“放心餐饮示范工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坚持企业自律、行业管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监管模式,坚持放心餐饮工程与常州传统文化、饮食文化、城市文化、道德讲堂活动相结合,以此为切入点,创千家放心示范店,建万户满意美食城,进一步提高百姓饮食安全与健康。

    二、工作目标

    (一)2013-2015年打造1000家“放心餐饮”示范单位

    积极扶持餐饮单位打造遵守法律法规、落实标准规范,讲究职业道德、能够诚信自律,食品安全设施齐全、制度完善、管理到位、食品来源清晰、加工过程规范、内外环境清洁的“放心餐饮”示范单位。2013建成650家,三年内建成1000家以上放心餐饮示范店。

    (二)提升餐饮行业从业人员道德水平

    在餐饮行业中围绕食品安全大力开展道德讲堂,开展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为基本形式的活动,大力倡导“诚信经营、爱岗敬业、文明服务、规范管理”等基本道德规范,引导餐饮行业从业人员提升职业道德素质和守法经营意识,从而达到逐步提升整个行业道德水平及规范经营的目标。

    (三)探索有效的餐饮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模式

    探索构建“企业自律、行业管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监管模式,促进企业自律,发挥行业管理作用,提高政府监管效能,争取广泛社会监督,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餐饮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模式,不断提升我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主办单位

    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卫生监督所负责业务指导,各辖市、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承办,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四、工作内容

    (一)统一制定评比标准及工作规范

    见《常州市“放心餐饮”示范单位考核评价表》。

    (二)设置统一的标识和公示栏

    监督机构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单位,对照《常州市“放心餐饮”示范单位考核评价表》进行评比,对符合标准要求的实行评比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构进行定期检查、动态监管

    监督机构定期对餐馆依法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评比的重要依据。群众对餐馆有投诉举报时,监督机构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重新公示示范标识。已经被公示为示范标识的餐饮单位发生违法行为时,监督机构根据其违法违规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公示示范标识。监督机构要依法规范日常监督检查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公示内容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并适时通过媒体和监督网站平台公布相关信息,提高百姓的知晓率,提升公示的社会效果。

    五、载体活动

    (一)建设道德讲堂点,广泛传颂餐饮行业与卫生监督队伍的先进人和事。

    (二)举行“开门见后厨,消费放心行”活动,组织市民参观示范店和放心店的厨房、消毒设施等,并参与对示范店、放心店的投票活动。

    (三)邀请人大、政协代表视察,对工程的实施活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

    (四)各餐饮协会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常州的餐饮文化既有“美味”,又有“亮点”。

    六、进度安排

    (一)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各项基础性工作

    1.制定标准和检查规范;组织相关成员,成立评比专家小组;

    2.印发宣传材料,征集并制作示范标识;

    3.对监督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开展分类培训;

    4.广泛社会宣传。

    (二)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一批示范单位评比

    1.筛选第一批示范单位,按标准分类指导;

    2.组织专家小组开展评比;

    3.对第一批示范单位挂牌公示及宣传。

    (三)2013-2015年,全面完成阶段

    对全市各类餐饮单位实施评比、挂牌及宣传,巩固成果。

    七、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

    市卫生局成立放心餐饮示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落实工程协调、督导、监管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工程日常调度制度、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等,推进工程建设。建立协调会议制度,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会议,协调解决影响工程建设中的问题,督促各责任部门履行职责,推进工程实施。督导相关单位建立放心餐饮工程实施的详细方案,包括进度计划、工程建设责任分工等,确保工程按计划实施。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放心餐饮工程的组织和领导,保障开展工作的经费,按照属地化管理执法责任,落实工作任务。

    (二)完善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扎实开展工作

    放心餐饮示范工程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工程,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放心餐馆工程的开展。各监管部门要发挥好政府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引导作用,积极协调,主动服务,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工作效能。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机制,积极探讨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培训,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强化道德意识、自律意识,深入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

    加强督查督办是实施好食品放心工程的一项重要的措施。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的督查和考评,及时掌握工程实施进度和实施情况,通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市要强化对各辖、市区开展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及时通报各辖市、区工作情况,推广经验和典型。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信息通报

    要加大对放心餐饮工程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提高社会知晓率;及时公布相关信息,营造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氛围。要加强信息交流与通报,建立健全创建信息发布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反馈问题,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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