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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环保局关于印发2018年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18-000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2018〕24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8-04-25 公开日期:2018-04-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8年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市环保局关于印发2018年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环〔2018〕24号
局机关、各局属部门预算单位:

    现将《2018年常州市环境保护局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5日

 

2018年常州市环保局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局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局机关和各局属部门预算单位应当按照市财政的统一要求,公开预决算信息。

    (二)坚持明确和落实责任。局机关和各局属部门预算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预决算公开信息,由局计划财务处汇总后,统一在指定网站上公开。

    二、工作要求

    (一)公开内容

    1、部门概况。预算公开中部门概况包括: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决算公开中部门概况包括: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决算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部门预决算公开表。部门预决算公开表共12张: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功能科目)、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表、政府采购支出表。

    3、部门预决算公开说明。预算公开说明事项共14项、决算说明事项共15项。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事项包括: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绩效预算情况说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事项包括: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部门收入决算情况说明、部门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其中,在公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信息时,应包含以下内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4、名词解释。对本部门预决算公开中使用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以上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应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提供的公开模板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公开。

    5、专项资金公开。按要求公开我局纳入市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专项资金的分配等信息。

    6、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除在部门预决算中公开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外,其他公开要求按《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17〕50号)相关规定执行。

    7、资产管理信息公开。按规定对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开。

    8、部门预决算管理文件公开。根据市财政要求和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我局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并在每年4月30日前在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的指定栏目对外公开。

    (二)公开时间

    我局预决算公开应当在市财政部门对预决算批复后20日(自然日)内向社会公开。

    (三)公开方式

    实行“双公开”,即在局门户网站和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上同步公开。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时,采取设置链接至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的本部门页面的方式进行公开。

    (四)涉密信息处理

    在依法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时,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

    2.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

    3.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预决算公开是依法行政的有力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严格划分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严肃公开纪律。预决算公开是预算法等法律规定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要依法及时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各单位要按时报送预决算公开信息,切实推动预决算公开依法有序进行。

    (三)进一步明确公开责任。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市房管局作为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负责收集、汇总、审核各单位预决算相关信息,根据方案要求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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