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
你单位《关于提请审批“常州市疫情防控管理平台研判排查子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公发〔2021〕14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新冠疫情常态化管控工作要求,原则同意你单位常州市公安局大数据管理支队、常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实施常州市疫情防控管理平台研判排查子系统。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疫情数据核查、疫情研判模型、统一消息中心、派出所工作台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5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1年市本级疫情防控专项资金。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代码:2201-320400-04-01-104856)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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