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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兰陵街道社区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4-0002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4〕18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4-01-21 公开日期:2014-01-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同意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实施兰陵街道社区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兰陵街道社区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天宁区发改局:

    你局常天发改〔2014〕2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同意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实施兰陵街道社区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该项目选址位于天宁区兰陵街道,东侧和北侧为规划道路,西侧和南侧为乾盛兰庭小区。项目用地面积为2301平方米,建设面积为3042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警务室、居民纠纷调解室、社区治安监控室、社区残疾人服务用房及110联动室等。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地面停车场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073.2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由拆迁补偿款及兰陵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常州市政府投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常发改〔2012〕406号文)的要求,抓紧办理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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