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体育局(文广体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民政局、体育总会,市属体育社团: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为进一步促进全市体育社团规范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市体育社团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市属体育社团。
(二)辖市、区申报4A等级的体育社团(金坛、溧阳参照执行)。
二、评估内容
本次体育社团评估工作遵循“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按照《常州市体育类社会团体评估标准评分细则》(附件1),对体育社团的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判。
三、评估组织
本次全市性体育社团评估工作由市民政局会同市体育局进行。各辖市、区体育社团评估由各辖市、区民政局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体育部门按照《常州市体育类社会团体评估标准评分细则》,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此通知精神组织开展。
四、评估程序
(一)自评申报:各体育社团对照标准,填写《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附件2),于2015年4月30日前报市体育总会秘书处,联系人:叶民,联系电话:85683016。
(二)专家评估:经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初审,具备参评资格的体育社团由市民政局会同体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估,时间为5月中旬。
(三)审核公示:专家组评估结果经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市民政局与市体育局联合颁发等级证书和牌匾。当年评定的等级有效期为3年。
五、评估等级和扶持标准
本次体育社团建设评估结果分为4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800分以上为4A级(AAAA)、700分以上为3A级(AAA)、600分以上为2A级(AA)、500分以上为1A级(A),5A级(AAAAA)由省民政厅进行评估。
对评定等级的体育社团,由市体育局给予扶持,扶持标准为:5A等级10万元,4A等级8万元,3A等级6万元,2A等级的3万元,扶持经费分三年拨付到位。凡获得3A级以上评估等级的体育社团每年由市体育局进行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检查。对于2012年参与等级评估的社团,参与本次评估并提升等级的,只补差额。所需扶持经费从市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列支。
附件:1.常州市体育类社会团体评估标准评分细则
2.常州市体育类社会团体评估评估申报书
常州市体育局 常州市民政局
2015年4月8日
常州市体育类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及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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