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上报常州市长三角现代物流中心综合运输物流通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交计〔2024〕1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长三角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打造长三角现代物流中心城市,原则同意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实施常州市长三角现代物流中心综合运输物流通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常州市钟楼区、武进区,横向串联钟楼邹区物流中心、凌家塘物流中心和西港港区。推荐路线起于现状中吴大道与龙江路交叉处,向西经西港港区,跨越京杭运河,经凌家塘物流中心南,与312国道、江宜高速、西太湖大道、腾龙大道等道路交叉后,终于现状239省道,接钟楼邹区物流中心,全长约8800米。结合项目设置互通枢纽和出入口。同步实施照明、绿化、雨污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等配套工程,对有影响的杆管线(给水、供电、通讯、燃气、热力、架空杆线等)进行迁改,并按规划预留。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匡算总投资645900万元,建设资金由各区人民政府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用地、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代码:2404-320400-04-01-252633)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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